1 ) 《马背上的法庭》四目相对皆有情
《马背上的法庭》四目相对皆有情
题记
当我们了解法律和乡愿、道义的关系,老冯之死就成为道德完成的方式,而那个庇护盗马贼的奶奶似乎隐约告诉高度规范化的城里人,道德自律有时比法律更有作用,而老冯在民情和规则之间的选择变成了他的宿命,在导演的心中这样的结果是必须的,因为当你担负起国徽给你的责任,作为国家法律的体现者这是毫无商量余地的
――――卡夫卡·陆(KavkaLu)
我相信在全球化年代被好莱坞文化灌输的年轻人和被弱智媒体冠以主旋律之后本片的必然结果,但是,我相信只要中国电影史够公正《马背上的法庭》是应该进入电影史的,这部电影的存在意义并不因为这是一部朴实的纪实电影,它更加深刻的意义是属于中国城乡法制史,属于一个前进中的国家的。
众所周知在表现国家立场和公务员的题材是十分艰难的,老戏骨李保田以其本色演绎了一位基层法官,一个顶着国徽中年男人。影片的可贵在于没有把他塑造成让人仰望的英雄,甚至大胆暗示了离异的他和女书记员老杨之间没有捅破却谁都看得出的情分,那段夜半洗衣的场景非常明白表现了他们的内心,中国女子的含蓄和内心的呼唤在拉家常里缓缓道出。另外,在阿洛的婚礼上老冯借酒说出的那一席话以及他时常因为了解乡愿而在法律的度上做出另阿洛看不懂的举动,这些出现在国家公务员的题材上无疑是中国电影在意识形态上的进步。
影片开头是女书记员老杨被告知因为法院的知识化和年轻化她将要退休了,在她已经不再美丽的脸庞观众看到的是服从和无奈,随着电影的发展观众还可以看见她对于老冯的心。而年轻的阿洛除了被法律条文外基本上办不了鸡毛蒜皮的乡党之事,在那些偏远的少数民族民族地区,族长(族群)往往对于那些没有多少文化知识的乡人更有威信力,在这样的地方进行循环法庭的工作远比进入城市化的地区艰难,协调和度不是法条就能完成的工作。这需要常年积累,对于阿洛来说情与法之间是钢性的,这样的处理只能激化双方的矛盾,影片的几个冲突点猪拱罐罐山(骨灰冢)、妯娌争罐、乡约宰羊都算不得大事,而正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反映着基层法院的繁琐和处理方式上必须的变通,这种变通的可能性是属于道德自律和族群文化的,所以,这对于年轻一代的法官而言是需要用心感悟的人情和法律之间的把握方式,道德约守的意义大于法律,民情中国讲究的是中庸之道,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我们看见了老冯的通达和责任,只有当代表国家法庭公正和权威的国徽失窃时,老冯的焦虑是因为他知道国徽的重量,导演安排了摩梭人问国徽材质的戏,让观众在老冯的话语里接受教育,而草海寻回到高杆膜拜具有及其重要的指涉,它即象征了执法的艰难也象征着威严的法律传递到民心的方法和过程,
摩梭人帮助寻回国徽后膜拜的戏让我们看见老冯对于民情的了然和方法论,这些都是从实践中来的,法律的意义确实是惩戒当它更大的意义是让生命懂得自律。
有意思的是导演将阿洛婚礼和中年离异的戏并置,这样的安排让阿洛和老婆(没有办成仪式的合法夫妻)的 “私奔”冲动有了更加丰富的联想性。
作为民俗和城镇对于乡野的影响,阿洛老婆的牛仔裤和西式礼服有着社会学的话题,在必然的“进步”里,阿洛一代还会继承多少的内在的族群文化,当族群文化消失时,人文社会是不是会变得贫乏和无趣!
今天,有位小朋友问我为什么导演 “戏剧化”造成了老冯的死亡,我说,这是进入天堂的方式,当我们了解法律和乡愿、道义的关系,老冯之死就成为道德完成的方式,而那个庇护盗马贼的奶奶似乎隐约告诉高度规范化的城里人,道德自律有时比法律更有作用,而老冯在民情和规则之间的选择变成了他的宿命,在导演的心中这样的结果是必须的,因为当你担负起国徽给你的责任,作为国家法律的体现者这是毫无商量余地的。
老冯就这样长眠于崇山峻岭之间,带着书记员杨阿姨洗干净的衬衫,带着来年再见的愿望,带着责任和心伤。只要你了解中国,只要你愿意挤出宝贵的1.5小时静下心来观看本片,作为人性本身的一些细节会打动你的心灵,就如我相信威尼斯电影节主席马克·穆勒的选片的眼光,他让我看见了一部极易被我们当成政治宣传的影片,这部能够打动一个意大利人的电影,倘若他自己国家的人民无动于衷的话,那么,我们就应该明白我们自己已经离开人性善意有多远。
这样的影片是需要宣传策略的,过于巨大的红帽子会让许多观众产生距离,其实,本片对于人性真实的展示和人在社会意义上选择的丰富性都可能打动你的心灵。
【附录:影片资料】
《马背上的法庭》2006中国大陆
导演: 刘杰
主演: 李保田、吕玉来、 杨亚宁
片长:90分钟
奖项:2006年第63届意大利威尼斯电影节 “最佳地平线”单元故事奖,建党八十五周年的献礼影片,中央政法委推荐向全国政法委系统推广放映影片
个人评价:艺术性8.5,欣赏性3(将进入中国电影史的影片)
感谢上海电影评论学会及时放映此片,感谢投资方由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公司及博尚文化的社会责任感
2006年9月17日 星期日 下午23时45分 扬翼云间 寒鸦精舍
独立影评人:卡夫卡·陆(Kavka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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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方式:MSN:kavkalu1967@hotmail.com
邮箱: kavkalu1967@126.com
2 ) 哀伤之死
对“马背”与“法庭”的联姻无比好奇。“法律下乡”题材?用脚趾头虚构了古道、西风、瘦马、老法官,又将老法官佝偻成刘罗锅……睁眼,终于还是花十八大元买下《马背上的法庭》。盗版总不来。
我们没办法不热爱盗版,除了昂贵,正版敌敌畏最不得人心的,除了与正片无关的、跳不过去的广告,便是欣欣然印在封套上的、想当然的、厚颜无耻的宣传词。“民族百象/人文内核/红色幽默/笑痛腹肌”……严重误导,最后四个字尤其草率,尤其凑。笑什么,怎么笑。笑贫?笑愚?笑弱?幽默自然是有的,尽可以笑得会心,可到底是甘尽,苦来。
总起来说,本片闹心。只除了山路伴着摩梭族民歌抖擞蜿蜒的时候,犯困。
山路抖擞,山路蜿蜒,山路十八弯。老冯打着盹儿,牵着马,身后跟着的,是第一次走这条路的阿洛和最后一次走这条路的老杨。这群哀伤的人。
其实歌颂的痕迹很清晰,全片的粗大眉眼中,有少许媚俗,冥冥之中有个力量,时不时揪住老冯制服的前襟,默默往主旋律上靠,往假惺惺上靠……阿洛的存在意义,就是衬,正着衬,反着衬,形而下地衬,形而上地衬……老冯,多么具有献身精神、多么富有审判经验的老牌法官,多么适合抓到购物频道去大力推销的智慧长者;先进完了,拔高完了,老杨时不时出现,还原老冯人性用。伟大人格讲够了,要听自己去看,我逆反,只讲“哀伤”好了。人之常情到底亲和一些。
吕玉来,科班出身注重细节的孩子,不论是《孔雀》里的小弟,还是《马背上的法庭》里的法学生、新晋书记员阿洛,都脆生生的。倔强青涩可是他本色?阿洛极看重法律法规的尊严、执法人员的斯文,其机械理念与滇西地区山寨住民的种种现实格格不入,他无法认同老杨因地制宜的变通,更无法接受一个法官背着一头嗷嗷乱叫的小猪走街串巷。岳父依照所谓“村民公约”杀死了邻人的羊,阿洛为着他“法律的尊严”而讲出的一句“不合法”立刻激怒了岳父,老人认为他“胳膊肘往外拐”,愤愤地高喊不要把女儿嫁给他。明明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他有汹汹的质问、滚滚的困惑。
他与老冯的一次次争吵犹如法庭辩论,他拿出的每一个证据,都足以刺伤老冯一千次。我不注意执法人员的形象?你呢?你形象这么好,怎么你老婆孩子还不要你呢?
阿洛所追求的真理与幸福在磕磕绊绊的现实里踉踉跄跄着,尚年幼。
他的哀伤偏暖,仍有企望表情。
老杨没有文凭,于是她在法律工作者选用政策的变动下被大学毕业生阿洛所取代,再一次成了隐没在摩梭族山寨里的普通农妇。46岁,独身。
老冯告诉阿洛:你杨阿姨一辈子都是正正经经的。是,正正经经的,可正经人不见得就没有心。
老杨的每一句叮嘱,几乎都可以拆成十句来解读,那里面的忠告、不舍甚至恋慕,溪水一般,抓抓挠挠地流。
陪伴,不仅是一种生活状态,更是一种沉厚而安静的感情。她在失去工作的同时,也失去了“陪伴”。
她的哀伤,偏凉,浸泡了肿胀的无望。
李保田总归是一身匠气的,对白,毫无意外地,带着舞台腔,可我真真要爱死他那张苦大仇深的脸。他在花絮里笑:我不怕拍,反正我睁着眼是八字眉,闭着眼是平眉。如果说这对眉毛的主人是个中年危机尚未结束老年危机近在咫尺的尴尬人,我绝对相信。老冯就是这么个尴尬人。他掉了一颗牙,怅然地丢进瓷盘,拿起来,再丢;微细的“乒乒”声,宛如催人老去的钟,按部就班地响。
可老冯最具象的哀伤,是健忘,真真假假的健忘。
他总忘记妻女对他的不闻不问,忘记他只讲了半句的,龃龉的句子。
他在阿洛混乱的“婚宴”上端了酒碗晃晃悠悠去敬新娘,“好好跟阿洛过日子”……没说两句就掉下泪来。老杨拉他:“别说了”;阿洛拉老杨:“叫他说”。到底还是没说,他抹抹眼睛说:忘了。于是喝酒。
分别前夜,老杨换了摩梭女子的衣裳,在近景里给老冯洗衬衣,边洗边叮嘱些有的没的,老冯远远坐了,参差地应和。意在言外。他说:有句话我一辈子没说,后悔。啥?老杨问。忘了。老冯答。
他“忘了”的,恰恰是总也忘不了的。
他的哀伤不偏不倚,给岁月磨蚀得隐蔽而节制,只剩下行走。
早在第十几分钟,我已经在积习难改地猜测:老冯总牵着马打盹儿,搞不好会在片尾儿坠崖死掉。结果老冯就真的死掉了。镜头里只有马,没有人,眼见老冯走出镜头,一阵稀里哗啦,而那匹老马依然,心无旁骛,愀然识途。老冯为什么姓冯,只因他亦有马性,要死便死在途中。我画蛇添足的简单象征。
那么,哀伤也一起死了么?
PS.关于篝火中的国徽,关于草海中的责任,关于颠簸中的司法;关于贫穷关于愚昧关于弱势……
或许改天,会另起一行@_@
3 ) 马背上的法庭还是马背上的国徽?
谈及中国本土的法律电影,《秋菊打官司》与《马背上的法庭》常常进行对比。前者体现的是一种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撕裂,秋菊骂了村长断子绝孙,村长踢了男人下体,秋菊试图将乡村秩序下的生育议题引发的纠纷诉诸现代社会的法律程序加以解决,而最初村长赔偿两百块并未道歉给说法,秋菊逐层上访到市里只为说法。而最后村长不计前嫌雪夜里送难缠的秋菊去生产,秋菊生了儿子也打破了断子绝孙的“诅咒”。满月酒上,村长却被认定为犯罪,以秋菊的尴尬结束。后者则体现的是中央推行法律与地方原有秩序紧张,电影与其说是马背上的法庭,不如说是马背上的国徽。在这个边陲小城,现代司法制度为民风民俗让步,无论是老冯砸水罐解决妯娌纠纷,而是祖坟被别家猪拱了,都是现代司法制度的无力与妥协。马背上的“法庭”并没有适用现代法律,而是依据当地传统的人情秩序。所以马背之上无法庭,而只有国徽,法官一行人所做的更多是宣扬治权的存在。《秋菊打官司》结尾秋菊的尴尬,《马背上的法庭》结尾唯一留下的老冯失足坠崖,前者是现代社会法治战胜乡土社会的人情;后者则更多是地方原有秩序顽强有力地抵抗着中央治权的触角。
冯象批评现代法治概念,认为现代法治本质是一种基于资本与权势的压迫,“法治建成之日,中国会沦为资本帝国的行省”。此言有些危言耸听,但也导出了其对于法治的担忧:何故一种秩序得以推行全国?这背后不是普适性与地方性的对峙,而是在于两种地方性对峙中,一种地方性知识掌握普适话语权,进而通过“国徽”加以全国推广。杨阿姨及摩梭族所奉行的走婚制度与当下婚姻制度格格不入,而杨阿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则令她处在两种秩序的冲突之中,造成杨阿姨感情不顺的不幸,折射出全国秩序借助权力推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与边陲地区对于这种推行秩序的消极抵抗。无论是萨维尼主张的“法是民族的产物”还是哈耶克倡导的“自发秩序”,都可以为这种困境提供学理上的解释。而法官也只能在两种秩序之中斡旋与调解,而杨阿姨作为民族法官被清退、阿洛携未婚妻出走、老冯失足坠崖,也许即在证明两组秩序妥协的不可能。
不单是法官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通过“马背上的国徽”显示国家治理权力的渗透,法官群体本身亦是如此。杨阿姨作为民族法官,进入法官队伍看重的不是其法律专业能力而是其摩梭族身份,看重的是民族法官对于少数民族更容易接纳,是基于民族政策的考量。更常见的例子则是“军转法官”,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推行的专业军人进入政法队伍,更多的则是基于解决退伍军人就业的考量。当法院成为国徽之下秩序的触角、利益的考量,而不是如其希冀的理性、正义的崇高概念,法官与法院又该如何寻找自己的定位?
4 ) 努力让更多的人看到这部电影
假如没有明天:
您好,万分感谢您给予的高度评价.我是一名律师,<<马背>>的导演刘杰是我二十几年的朋友.去年这个时间他找到我谈了要拍这部电影的构想,基于目前司法公信的空前低下,我大为感动.此后,我给予他创作该影片力所能及的物质与竟声精神支持.第一次看拷贝后,我大为感动.此后,我向发行单位提出与威尼斯电影节同步点映的要求,只为能有更多的中国观众能和一样,观后能产生思考和共鸣.没想到,本周从威尼斯捧奖归来,却看到你们广州媒体的恶意攻击,其大意是越获奖观众越不买帐.我一气之下要求发行单位收回全部拷贝.准备从北京开始重新组织宣传与公映.
昨晚,我去西祠胡同看到您的影评和推荐大为感动.你可以联系您的网友和有兴趣于本片的人提前约定时间和地点,我们愿意免费提供专场放映(可选择中文或英文拷贝),以至谢忱.
5 ) 法与传统习俗的博弈
在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课上,老师为我们播放了一部法律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实话说,如果不是老师在课堂上放映,这是一部我绝对不会主动打开观看的电影。可是,当我静下心来认真地看完这部电影时,我受到了莫大的震撼。
首先为什么说我绝对不会主动看这部电影呢?《马背上的法庭》可以说是一部国产小众的主旋律电影,整个影片给我的初印象更是浓浓的乡土生活气息。这和我平时的观影风格完全不符,而我对主旋律电影的刻板印象也一直是“假大空”。
当然后来“真香”了。但是对于我这个并不是特别懂电影的人来说,打动我的不是电影的艺术技法,而是它能够引发深思的法律主题,和完全不会“假大空”的法律人真挚的情怀。
我再来梳理一下电影的大致情节:影片讲述了云南山区基层法官老冯骑着马驮着国徽翻山越岭给山民断案,7天走了3个寨子,断了5桩鸡毛蒜皮的家务事,最后疲劳过度,摔下下山崖而亡的故事。(摘自百度)
在这里我也不过多地评价这部电影的艺术技法。《马背上的法庭》就像是一部朴实的纪录片,反映了中国城乡的法制建设。作为一个刚刚入门的法科生,我也只能谈一谈法理上的浅显的体悟——即是横贯在整部影片中最为突出的一对矛盾——法与传统习俗。
稍稍查找资料就可以知道,地方习俗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一直都是国内法学教授、专家研究的重点领域。在普遍存在的冲突与博弈中,国家法律往往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表现在缺少公信力和权威、案结事不结等等。
正如电影中的云南西北山区,现实中还有很多落后的地区,传统习俗根深蒂固。或许它们中的一些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准则有利于规范社会秩序,因此《民法总则》第八条明文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很多传统习俗中许多落后的、封建的因素,它们对法治建设阻碍极大。
如何协调两者的冲突呢?许多法律社会学家给出了他们的研究结论:确立合理的价值,辩证地看待地方习俗之优劣;摒弃法律同化习俗的思维,形成二元平行的良性互动模式;在立法中重视地方习俗的作用,以地方立法为纽带,构建风俗习惯与地方立法之间的纽带……
毫无疑问,这些研究结论都很有权威和道理。但这样看下来,我很难体会到它如何真正落实到中国农村,这些结论也显得有些遥远陌生。因此,当我观看《马背上的法庭》的时候,我能够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这些问题与人民之间实实在在的距离。
正如我一开始就提到的在中国农村法律遇到的尴尬境地,电影里面都有体现。
如何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司法人员的权威呢?电影里面的关键物件便是——国徽。它贯穿了整部电影,是国家的象征。国徽在颠簸中前进,甚至经历了丢失事件,这反应了法律真正进入中国农村面对的是极大的阻碍。而老冯对国徽的重视与守护,打动了村民,即是提醒司法人员自己一定要做到对国家敬畏,对法律信仰,才能打动、影响他人。
还有案结事不结。正如电影中的一个案件,别家的猪拱了自家的罐罐山,老冯在判完了此案以后,事情也还未真正解决,被告仍是不愿意去牵猪,原因也是极其封建迷信,而老冯用自己的耐心与真诚才真正地解决了案件的后续。老冯有着的是什么呢?不是多么渊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不是作为法官的权威,而是作为一个朴实的人民对于这些村民们深刻的理解,与对他们的精神家园最真诚的守护。
很明显,在电影之中,阿洛这个角色和老冯是一个鲜明的对比。阿洛更像是当代大部分乡村法官。严格遵守法律,具有更为先进的法律理念。客观看待的话,很多时候我们法治建设强调的更多是这种专业型的法律人才。
而我可能不成熟的看法是,我认为比起先进的法律理念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作为司法人员,尤其是中国农村基层的司法人员,更需要的一种信仰、情怀和理解并灵活调试的能力。
在无数贫穷落后的地区,在知识的光芒很难照射到的地区,在温饱尚且不足更难谈素质的地区,需要的不是法律的条条框框,而是真正有人低下身子,一点点地瓦解固有的价值观念,让法律维护的公平正义渗透到他们的生活。
在这场法与习俗的激烈博弈之中,我却看到了最柔软的部分,法律人的情怀。
感谢在大一有幸观看这部电影。
6 ) 外来的法律与本土习俗
对于西方国家而言,法律与规范是内生的东西,社会对法律的认同度很高,英美海洋法系干脆就是案例法,及时调整。内生于社会的法律不存在冲突——相比我们。
中国学习了大陆法系,法律体系是拿来主义,不是内生于本土文化,必然面临国法与民俗的冲突。或者说,法律是基于陌生人社会的基础上构建的体系,而村规民约是基于熟人社会基础上的纠纷解决机制。
秋菊打官司面临这个问题,马背上的法庭则聚焦于这个问题。苏力先生的《送法下乡》是学理性的表述。能够走进电影院看电影的,大多数对于这个题材无法理解也不感兴趣,票房惨淡是自然的。正如某些人所言,我们是法治国家,怎么能够让低等/落后的民众用村规民约来解决问题?但是,如果法律不能解决问题呢?法律的解决方法得不到民众的认可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当然有司法官僚本身的问题,但民间不认同法律的结果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在还没有受过现代法律意识启蒙的人群中。
不理解农村,则不理解中国。不发展城镇,则无法解决中国农村问题。
7 ) 乡土和法律的摇曳之路
在我国南方蜿蜒曲折的山路上,法庭一改端庄肃穆纯白敦实的形象,化身为挂在马背上的国徽,和三个徒步行走的法律人,摇摇曳曳艰难地向前行走着。最后一次走由鸡头到鸡尾的疲累历程的摩梭族干部杨阿姨;第一次走“消化不良”的磨合之旅的学生娃法官阿洛;还将(抛开意外不论)一直在这条路上“像一泡屎拉了出来”地继续磨合下去的老法官老冯,用各自的方式,让法庭、法律、法律意识与当地的人民、风俗、约定交织。
这是电影《马背上的法庭》所展现的乡土法制真貌,一共五起案子,和一起迫于民族文化压力而无法加以解决的偷马案,这些也是种种矛盾的浓缩体现。
妯娌间因为分家争夺一个无法被平分的水罐而闹上法庭,杨阿姨调解无效,老冯以甩水罐再自掏腰包补钱的方式平息了纷争;因为自家罐罐山被别家的猪拱了,阿洛直接以“这是封建迷信”拒绝审理,而老冯设下一计让人将心比心,判以赔猪(并暗示法事自行解决)来结束了案子。这两起发生在鸡头寨。
在杨阿姨的老家鸡肚寨,老冯一行人的马和马上的国徽被一起偷走了,虽然找回了国徽和马,但阿妈却以“我们不能这样没有良心”拒绝说出偷马贼。在这期间,老冯靠用150元买下欠钱者家的小猪解决了债主讨债而欠债者无力归还的案子。
来到鸡尾寨,在杨阿姨劝解无效、老冯说理无效、阿洛批评无效的情况下,仅因男方主动提出不离婚,几乎毫无法律审判,不当侵占前夫父亲房屋且将其赶出的案子有点“荒谬”地得到了解决。而在阿洛的婚礼上,姚葛因为凭“村民公约”杀死了破坏自己庄稼的羊而与羊主人发生冲突,而羊主人们则因阿洛带姚葛姑娘出走而拒绝将官司继续下去。
这些矛盾看似很小,是鸡毛蒜皮、领里纠纷,但如何解决这种问题、能否根治——或者至少减少——这种问题的发生,反映出的,却是我国的法律、法律的实现方式、法庭的形象与乡村现貌、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的精神家园间的矛盾纠葛。
之所以最初会认为案子“小”,我觉得大概是由我们对“法律的范围”“法的内容”——即,法的定位——的观念造成的。我们或许认为,法律管辖的、所需要调解的矛盾,或者说足以闹上法庭的矛盾,都应该是对人、群体、国家的权利(生命、财产等等)造成较大侵犯、损坏的事件,审判也需要大量事实证据、法条依据。但电影中的许多案件却显得如同领里纠纷,似乎不足以经由法律审判的严肃流程,而的确,法官在解决这几起案子时实际呈现出的角色,也更像是一个“社区调解员”(关于电影中案子的解决方式我希望在后文继续讨论)。
看似将法律、法庭大材小用,但这在中国乡村,尤其是电影中呈现的少数民族地区,却并非如此。第一是因为大多数乡村经济条件落后,一个水罐、一个小猪已代表了其生活的很大财产和权利;二是因为由于习俗和迷信,触犯禁忌会造成人与人间的巨大矛盾,他们也会倾向于从习俗和迷信中寻找解决办法,正如“老祖宗托梦”、“老祖宗说这猪他们家不能牵”一样,但这常常无法使当事双方均信服,所以必须有一个有威严且被认可的外力介入进来,进行裁决和调和。
而法律是干脆、果断的,其因多年不断研究和修订也是较为科学和理性的,也“不支持封建迷信”,但又不得不接触并调解和封建迷信有关的矛盾。阿洛是现代法律、强制执法的一个化身,他的“不支持封建迷信”、“不予判决”所表现的一板一眼、按照法律硬性处理问题的手段,在电影中被证实是适得其反的。因为某些观念是根深蒂固在特定群体心中,一时难以根除,不能粗暴地尝试铲断或否定,只能与其斡旋。否则,可能不但两相残杀造成严峻后果,更严重的是使人民感到“法”与自己的价值观和家族利益的相违背、毫不伸张自己期望的“正义”,从而在本就不具有法律意识的情况下,排斥法律排斥法治,那么即使再有矛盾产生时,也不会有人诉求法律来得到解决了。
由此,也引出了电影中所展现的一个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法庭、法律,在中国的偏远乡土,究竟在民众心中有怎样的一种形象?而这种形象,从侧面反映了偏远乡土中法制观念的缺失和偏颇。
其实我一直在想,老冯摔罐子买小猪等等行为,虽然一方面的确是也让双方的利益得到满足,但另一方面,这种方法得到人民的欢迎和信服,又有多大程度上依赖于老冯多年来行走乡土间所建立的威严和信任呢?而姚葛姑娘跟着阿洛逃跑,导致乡邻直接拒绝相信法律,包括阿洛所言:“我看你是在给自己买形象”,则从另外的方面传达出:在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思想中并无法将法律、法治、法庭,和具体的法官、具体的人和事理性分开。法官处理法案的作为固然代表了法院的形象,而他们其他的一举一动,也势必影响着人们对法的认可度。而对法的认可度,则决定了法律判决和法官的调解所能起作用的能力。
即使有自己多年的威信作支撑,但老冯仍然把国徽看得非常重要,甚至挂歪了一点要马上调整,也不许阿洛将天线盖子遮在国徽上。国徽对老冯而言,是一个仪式化的象征,国家和法律,才是支撑着他的每次判决的真正坚实的力量。而阿洛虽然非常恪守、坚信法律,但,无论是对国徽的不严谨,还是凭“我们是合法夫妇”毅然出走,都表现出却对象征性的事物看得很淡,而是更坚持实质性的东西。阿洛知道国徽的重要性和所代表的内涵,但却并不觉得这个物体本身是一件多么大不了的事。就像老冯经常说“你还是个彝族”,阿洛所代表的是现代的,也是与过去脱节的精神追求,实际上是不完整的。这样的不完整,势必在于大量过去思想残留的地区打交道时产生冲突。
但对于民众来说,与其说偷马案反映了民众对法的不尊重和蔑视,不如说是反映了其对国徽和法律的“不知情”“不为意”。围着国徽起舞的情节,导演自己也说“我也斗争了很长时间”[ 吴冠平,《95%的真实——刘杰访谈》,《电影艺术》,313期,P57],但我却认为可以从前文得到解释:村民问这东西“金的,银的?”是想借此理解那个老冯拼命也要去捡回来的东西的价值,老冯说:“这就相当于你们的佛祖”。这同样可以解释国徽找回后大家欢天喜地,嚷着“国徽请到了”。“请”是很典型的对于佛祖、神明的用语,可见民众对国徽的理解仍然是依托固有的宗教信仰和传统民俗来建立的,而非依赖对法的了解和遵循。如果对法的敬畏和对佛祖的敬畏同源,让法带上“神明”的形象,虽然看似可以让人民信法服法,长远上却是不可行的,而且毫无益于法制的真正普及。
离婚案中女“演员”[ 电影中除了老冯和阿洛由李保田老师和吕聿来两位专业演员饰演外,其他角色均有云南当地村民出演。]的表现非常具有张力,却也真实得可怕。让人看着既为其冥顽不化倍感无奈和愤怒,又为其生活的艰难和乡村整体理性的低下感到无比辛酸和叹息。案件审理伊始,她蹲在地上,不抬头,在强势的法庭面前自己很卑微也很恐惧;随后在地上抓来抓去或蜷缩一团,也是不抬头不理会,即便三人轮番上阵也无一点眼神交流,始终自己嚎啕。这反映的恰恰是法治在乡村推行的最大困难之一:沟通的、被理解的困难。
而这种困难,是和固有的意识形态、民风民俗相关联的,是单凭法律的介入本身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从意识形态上来改变陈旧腐朽的想法,法将永远像马背上摇摇曳曳的国徽一样步履维艰。所以我们不得不依靠教育的力量,或者电视、新闻、媒体(但鸡肚寨的人们甚至没有见过电视和车)的力量,来一点点灌输。如果老一辈已经根深蒂固,那么就需要花更多的力气在年轻人的教育上付出。这势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社会达到可让阿洛“直接行使法律”的条件之前,还有这么多老一辈的人之间的矛盾需要法律去“委曲求全”地调解、斡旋。
如何切实地解决这些矛盾,如何在复杂的乡村、民族文化中推行和实施法律,这大概也是电影的核心之一吧。
老冯的审判,就近乎这种斡旋。与其说是审判,不如说是建立在调解基础上的对双方的安抚。水罐和小猪两个案子,其实法庭并没有进行任何裁决;离婚案中法庭对最终结果也并无什么实质贡献(男方突然提出不离婚了,这个解决结果其实让人觉得很不心甘,也有些荒谬);而姚葛一案在电影中甚至不了了之。甚至也只有很少几个案子,是在国徽下审判的。
在这样特殊的土地上,如何推行法、实施法,一行三人,都没有给出最终的答案。
老冯的斡旋,都是有法官自身的介入的,无论是自身财产,还是自身的人情关系等等。因为甚至乡土的脾性,所以他的解决方案几乎都是,直接在当事人的实质利益上调和问题,非常具有针对性,小处着手,也的确是当下最有效最合理的解决方案。王华老师认为,老冯和阿洛反映出一对经典的“父子”关系对立[ 王华,《影像中的“父子”叙事与隐喻——对电影<马背上的法庭>的解读》,《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1年1月,第23卷第1期],老冯的确显示出由深刻理解民风出发的经验和沉稳,甚至在摔碎罐子是的那种威严。第一遍看电影时我折服于他精妙的做法,之后反复观看时却开始感到它的“息事宁人”:这或许一时能够抚平纷争,但能一直这样自掏腰包买下更多的小猪吗?能摔碎多少个罐子呢?暂时的利益均衡却不能避免下一次不均衡时矛盾的产生。从长远的角度上,这种斡旋是否无法实质性地改善乡土法制和乡邻关系的现貌?人们会继续为了罐罐山打得头破血流,会继续放不开鸡毛蒜皮的互相亏欠。
阿洛的做法过分粗糙,照搬现代法律,忽略当地的特殊民情,恰恰跌倒在了沟通理解的坎上,他的底气或许来源于自身先进理念产生的优越性。他全盘否定了过去,自己也为过去感到不解,这种做法太过提前了,广大偏远地区是没有实施这种硬性的法治的条件的。但我却认为这种“子”的年轻、冲撞,是在逐渐改善乡土法治的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他使老冯的调解更加具有法律的棱角,更有力量地在冲击民众固有的价值体系。
而杨阿姨则完全褪去了老冯的威严,几乎完全是一种调解,如同对妯娌俩所说的“发扬一点高风格”,她倾向于从人品、道德的观念上,而非法律的观念上,去引导民众。但只是言语上的劝解也显得柔软了些,漫长的发展中或许对降低矛盾的产生有很大帮助,但对法的施行而言,同样是远远不够的。但“老冯”和“阿洛”所代表的作为,如果离了“杨阿姨”柔和的调解,法的行走将会更加困难。
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即使看着难受且揪心。我一直认为法律的使命在理想状态下,应当是去惩治损害他人或国家等的利益的人,并以此减少不公平、不人道的行为的发生,但是仅仅凭借法律(或说仅仅凭借一字一句按照法条来实施法律)是无法实现这种理想使命的。我们必须要看到社会的复杂性,和法律的复杂性。在宏观的理想职能之外,还有很多细枝末节、却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诸多矛盾,同样是法律需要去面对、克服的。
《马背上的法庭》刻画了一幅无比真实也非常艰难的画面,但并非没有希望。或许希这正在于从头到肚到尾,三个人的一同前行。乡土的法治,需要我们去深入地了解乡土,用多种的方式和态度,去面对它的顽固性和复杂性。
参考文献:
1.吴冠平:《95%的真实:刘杰访谈》
2.苏力:《变法、法治建设及其本土资源》
3.苏力:《崇山峻岭中的中国法治——从电影<马背上的法庭>透视》
4.苏力:《社会转型和中国法治》
5.雷建军、杨慧:《故事片外衣下的纪实力量——<马背上的法庭>的导演手法分析》
6.禹丽莎:《浅析少数民族习惯法在乡土社会存在的合理性——以电影<马背上的法庭>为背景材料》
7.王华:《影像中的“父子”叙事与隐喻——对电影<马背上的法庭>的解读》
原作于 2016年9月14日
8 ) 马背上的法庭,牵马的无名英雄!
《马背上的法庭》此片主要说的是云南边区基层派出法庭的一名法官和两名书记员牵着一匹挂着国徽的老马行走于云南各寨子开庭审案的事。全片镜头语言记述感十足,很有纪录片的感觉。也诉说了中国司法发展改革过程中的一段一个角落。没有任何大场面场面,没有炫技,唯一的名角就是李保田老师本人了。通篇让人觉得非常朴实。但正是因为这么朴实无华,这么亲切真实,才能让我们好像身临其境的随着那马背上的国徽颠簸的走过那段旅程,虽然背的是国辉,但是你看的时候心里会响起红星闪闪放光芒的歌。
观看这部电影后,还是有所感触的,特别是对于基层派出法庭与我国法院组织体系的关系,在看不见的角落,就会有这样的一群人在默默的付出;
当然,如果说这是主题电影大背景赋予人们的感触,那么电影中真正让我感动的更是老冯这个人本身。对身边人对事的态度都值得敬佩,一名法官,一位长者,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电影已经看完,最后感谢默默付出的人。
政治课上看的。
给三星也有点勉强,有副作用的主旋律电影。
很中国的嘎,景色很美嘎,问题蛮多的嘎,最后老冯怎么就不见了嘎?
感谢CCAV让我看到了这个片嘎。李保田的嘎嘎嘎嘎实在是太郁闷了嘎。围着国徽开篝火晚会实在是太囧了嘎。
坐标云南,“老司机带带我”。主角是“人民的盾牌”,展现他们面对复杂的基层事务时,立于特殊的民族宗教情境,如何在法律之外兼顾伦理和人情。没有刻意说教,却用新与旧、文明与蒙昧、法律与道德的碰撞,悄然完成对爱国守法重人情的询唤。阿洛线收尾草率,老冯结局猝不及防。片尾曲闻似少数民族嘻哈。
找一些小众电影的资料,突然想起了两年前看过的这部电影。窃以为这是中国传统电影的传承,几乎能和《那人那山那狗》媲美的主旋律小众影片。
某个豆瓣红人又高贵冷艳了,“嘎”是云南方言的惯用尾音,大概云南人要说法语您才会觉得又自然又真实您才肯入戏?
摄影很好,李保田演技不错但充满了极度的不和谐,主要是口音实在让人出戏,“嘎”,嘎你妹。剧作过分戏剧化,还有烂尾之嫌(阿洛一线收的太草),大问题还在于对少数民族的少数民族化呈现。神来之笔是国徽。这类题材最好的还是《那山那人那狗》。
阿洛就是年轻时总想着公平的自己,老冯啊,奉献了一生在这里,被体制无情抛弃的杨阿姨,老祖宗的规矩与法,孰重孰轻,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我对中国电影总是非常宽容的...
剧本人物传记多样性,经典的老手搭新手,老手体现中心思想,新手作为观众视角代入剧情,还加了一个少数民族法官兼翻译,人物形象特别丰满。法外开恩,人情世故,有争议却感人。李保田的弯管子方言太出戏。静态场景很好,一到剧情衔接的地方,控制就稍显逊色。
“人这辈子就这么多,衣服还没洗干净就说完了。”人的无力比法的无力更具破坏性。
刘杰的导演处女作,看起来是部主旋律电影,但深山之中,法律之外,依然是人心与人性。三位主演都演得很好。
两面谈。老腔调。还是有平实的美。丽江宁蒗,真实改编。
法律下乡,好不一样的生活
镜头伸向的乡民,自私,撒泼,令人厌恶。镜头下的他们并不愚蠢,相反,精明中透出的是刁滑和物欲,呈现的是一个因“现代性”的侵入而极端变形的社会脸谱。老冯面对“利益高于一切”的当事人时,用近乎“贿赂”的方式处理案件,这是他失败的内在根源。司法现代性运用最后只能成为消化不良的排泄物。
“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现有一番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制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
叫嚣着的成了逃兵,默默的人守住了尊严
刘杰“法与情”第一部。讲的是云南乡下的事,结果真就在丽江下面的村子拍的,天然的具有半纪录片的性质。透过电影看世界,乡村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小小缩影。却没想到结尾如此硬核苍凉,但也合理合情,或者说,这是这位乡村法官的最好归宿了。
法学人士推荐电影,如果不感兴趣的建议不要报法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