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在教女孩子要矜持,要保守,要得体...却从来没有人告诉男孩子,要怎么做。
苔丝积极向上,热爱生活,本来美好的生活,却被亚雷的私欲毁掉了一生。如果说亚雷对苔丝是身体上的摧残,那么克莱就是对苔丝精神上的摧残。所有人都在乎女人的纯洁,为什么没人告诉男人也要守住纯洁。
就像有人说的,不是因为男人嫖妓女人就该偷汉,也不是说因为姥爷有姨太太,太太便该有姨老爷。而是因为男人嫖妓和女人偷汉犯的是同样的罪恶。贞操不是个人的事,而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而是双方面的事,女人尊重男人,男人就该对女子有同样的态度。
如果做不到这样,就是孔老夫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文/罗小可
知乎上曾有个帖子问:身为一个穷人家美貌的女子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网友匿名回答的答案简直说尽了穷人家美貌女子所有的心酸。
无论她们是秦淮河畔的玉墨们,还是关中平原的田小娥们。这世间,美貌对于女人有的时候是命运慷慨的馈赠,有的时候却是坠入万丈深渊的原罪。
在某个盛夏之夜重温英国作家哈代的经典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无限感慨着一个女人的命运,一个美人的命运,一个不是贵族女儿的命运。
天真的花季少女,遭遇命运致命一击
都说,在错误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是一场灾难,可你却无法及时修正和弥补。
如果不是出生在那个贫穷的家庭,如果不是作为家里的大女儿,如果不是父亲相信牧师那句醉酒没落贵族的戏言,相信苔丝可能不会感叹人生若只初相见了。
或许,她依然可以在那片绿意盎然的草坪上翩翩起舞,任五月节的白裙飘飘,任欢声笑语回荡在耳畔。
或许,她可以在第一次与安吉尔相遇时就遇到真爱,可以去憧憬着生活那些美好的模样。
可是,人生从来就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贫穷总是会扭曲着人的灵魂,释放出数不清的罪恶。倔强又敏感的她只能在家庭的压迫下去有钱的德伯家族亲戚家去工作来赚钱养家。
悲剧不知不觉地才刚刚开始着,而这个善良美丽的姑娘却浑然不知。
道貌岸然的堂哥埃里克偷偷觊觎着苔丝的美貌,利用千方百计去利诱她,最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施了暴行。
遇到命中真爱,却因信仰产生隔阂
天真的苔丝抱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里,却不曾被父母接受和理解,最后生下一个无辜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他在疾病中夭折离世。
或许,她以为远走他乡就可以重新开始,可以看远离那个是非之所伤心故地。可是当再次与安吉尔的相遇时,仿佛开始有了重生的希望。
这个像天使一样降临在人间的男人,何尝不是暗含着原著作者的隐喻呢?单纯,善良,帅气,也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纯洁无暇的苔丝。
不得不承认,BBC新版本的小雀斑诠释得这个角色的确有一种难以描述的阴郁气质美感。可短暂的幸福和欢愉后,却如狂风骤雨般猝不及防。
真相终于在新婚之夜坦白,信仰却让彼此的真爱灰飞烟灭。
原本以为坦白可以换来对方的理解,坦白可以得到爱人应有的原谅,却在无形之中又一次将她推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经历坎坷曲折,最后悲剧收尾
安吉尔无法接受这样复杂经历的苔丝,他心中那个美好的她瞬间倒塌,于是只身一人远遁巴西去逃避,留下可怜的苔丝一人苦苦支撑和等待着。
如果她能够不那么自卑和倔强,或许在结婚周年纪念日的现场就会上前请求安吉尔父母的帮助;
如果她能够放下心中的罪恶感,去写信给安吉尔,或许还有一线挽回的希望。
可是,正是自己这样的性格使然,被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观束缚着,被周围的世俗嫌弃着,她不知道人生其实还有其他的路是可以选择的。
于是在最艰难的时刻,那个恶魔埃里克再次出现,彻底将苔丝行尸走肉般的生活打乱。为了家人的衣食无忧,万念俱灰的苔丝不得不接受了埃里克的条件。
当收到匿名信幡然醒悟的安吉尔再次去寻找苔丝时,他一定是深爱她的。可是她憎恶所有的原罪都是身边那个恶魔时,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最后,她毅然举起手里的餐刀,一把了结了恶魔的生命,也了结了悲剧荒唐的命运。苔丝平静地走向绞刑架,安吉尔满脸泪水痛苦不已。
全剧所有暗涌的矛盾在这里推向高峰,观众心中的悲伤也在此刻达到了极致。但苔丝终究是解脱了,纯洁的灵魂得到了久违的呐喊!
多年来,再次重温这样的经典时,心中依然交织着万千的情绪。仿佛看到了无数人性中的善与恶,更窥视到了一个美貌天真的女子最后的挣扎。
或许,美丽不是原罪,黑暗的人性才是那个始作俑者。无论这伤害是来自原生家庭的悲哀,还是整个社会世俗的偏见。
希望每一个女子都得到命运的善待,遇到合适的爱情,少一些试探和磨练,多一些真诚和善意。
唯愿世间从此再无苔丝。
作者:罗小可,一个嫁到台湾的庶人妈妈,写关于台湾的一切,执迷于欧美剧影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她带着对他全部的爱,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终于逃脱了岁月给她全部的忧愁。也曾想起那初遇的初夏午后,她白衣起舞,他隔岸微笑,年轻的芳心大动,明媚了艳阳。如果那时候,我曾和你跳舞,我们就会永远永远地在一起了。
最后Angel仍有一双手救赎他,Tess依旧一个人走。男人成不了天使,女人还在成为Tess."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雀斑ER好像托妞!抱她过河,与她共舞,Angel indeed.
情节微慢啊微慢,女主所托非人啊,第三集的编剧明显偏向Alec让我觉得女主不嫁给他真是瞎了眼
因为爱而毁灭。我爱这里面深深浅浅又清新的绿,只是铺陈在这样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上,更加使人黯然。
喜欢Alec多过Angle。至少他从未掩饰自己的欲望,他也从未放弃过对爱人的追求。
每次看《苔丝》都活活气到不行。所有人物都叫你爱不起来,也恨不下去。自始至终一个“坏蛋”也没有,总都是些有弱点、有苦衷、有光面、有暗面、矛盾又统一、蒙昧无明的“人”而已,而后是一波又一迭套进下行螺旋,惨到没有下限、没有止尽的“人祸”。苔丝恐怕是文学史上我最讨厌的女性角色之一。
BBC出品 质量有保障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ALEC也不错么?虽然很混蛋但这个男人身上也有优点啊好么。倒是ANGEL我基本就是爱不起来,这个爱膜胜过爱人的家伙。看完这片儿森森觉得,妞儿们一定不要跟现任提起自己的过去,这点上苔丝的娘是对的。一个男人就是看上去再好,也跟其他男人一样。不提过去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
我爱你,坚贞不渝,甚至为了爱你把刀伸向了另一个人,只可惜,你爱我不如我爱你那样的勇敢,那样的坚定
他的爱,单纯而又单薄
我就说这俊俏的Angel像谁呢,嘿,陈坤~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其实不是的,悲惨的人生只是因为不够狠。
躲过了卷福躲过了抖森就是没躲过小雀斑。
我已经尽力了,但是始终不喜欢Tess。她的悲剧大部分就是因为她自己、还有她爸妈很蠢。她最后要杀也不是杀Alec(整个片子里也就他还算个明白人),要杀也是杀她爸妈。还有最后杀了Alec之后问Angel是不是可以原谅她了…… Tess是个奇人,人生所有大抉择都选了最蠢的那个。牛!
演員長得很好,化妝也很棒,不像某些女演員不管演什麽角色都要貼上兩三層假睫毛。結尾的部分太潦草了。而Angel是不是太瘦弱了點?明顯是個不干農活的巴宝莉男模之流的。
嘿,他教Tess如何吹口哨,我竟也学会了
男孩们啊、当你们懂得什么是爱如何去爱的时候、那个曾经被你们伤害过的姑娘已经不再是当初你们爱上的姑娘了、也许她还爱着你等着你、可是时间不会等待、命运也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
这故事真是个悲剧啊。为什么我觉得这亚雷没那么坏啊,而且真的好帅啊只是desire太强烈了,比直男癌安吉尔好多了。苔丝如此坚强美丽的姑娘让人心疼。
If we had danced that day, how happy we might have be.
悲剧在于他爱的没你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