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2017

战争片大陆2017

主演:黄轩  苗苗  钟楚曦  杨采钰  李晓峰  王天辰  王可如  隋源  张仁博  苏岩  张国立  赵立新  

导演:冯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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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04 00:38

详细剧情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寄人篱下的少女何小萍(苗苗 饰)经过重重试炼终于加入了梦寐以求的文工团,哪知道这里和她曾经待过的那些地方并无不同,她依然得忍受遭人唾弃和欺侮的生活。唯一给过她温暖的,是刘峰(黄轩 饰),不仅仅是对何小萍,被称为“活雷锋”的刘峰把自己的爱情和温暖无私的奉献给每一个人。  实际上,刘峰一直爱慕着美丽活泼的林丁丁(杨采钰 饰),当他选择将这份感情勇敢的表达出来时,却让自己的人生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战争开始了,刘峰、何小萍和萧穗子前赴后继的走上了前线,在枪弹和炮火之中,每一个人都在用生命和热血绽放着属于他们的芳华。

 长篇影评

 1 ) 幸好还有冯裤子,用心讲述那些被碾碎的芳华

之前网上流传了一篇极度丑化冯小刚的文章,说他是来自北京底层胡同世界的冯裤子,混迹于一群部队大院高干子弟中间,靠着一把鼻涕 一包眼泪,骗取同情和上位的故事。

文章里还写,某位高干子弟出面,才帮冯裤子找军区借到了坦克,于是才有了冯裤子一炮走红的中国首部贺岁片《甲方乙方》里,英达过巴顿将军的瘾那场全是坦克的戏。

然而在电影《芳华》里,冯小刚又借到了坦克,可这一次,他却不是为了逗人家笑的,他在用心讲述一个西南军区文工团的故事,还有那些被无情的国家机器和肆意的时代车轮所碾碎的善良与芳华。

“活雷锋”刘峰因为拥抱了心仪已久的女文艺兵林丁丁而身败名裂,被下放到伐木连,最后在对越战场上失去了许多亲爱的战友,还有自己的一条胳膊;“反革命”父亲死在劳改农场的何小萍,在文工团备受欺辱,看到善良人刘峰被处分也同时心灰意冷去了野战医院,在对越战场上见过太多鲜血淋漓,精神失常。

他们是故事的主人公,却是最惨的两个人物,有个人性格的原因,也因为他们一个父亲是木匠,一个父亲死在了劳改农场。严歌苓亲自改编的剧本,她很少在她的作品里直接讲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阶级斗争,但一切,都在不言之中。“红色江山都是我们家打下来的,溅你身水怎么了,怎么了?”,溅你身水这四个字,可以自由替换。

与之相反,当年在文工团里欺负何小萍的高干子弟们,则在开放的大潮中,穿牛仔裤戴太阳镜躲小黑屋里听邓丽君,最先嫁出去国门,军区副司令的儿子出了文工团摇身一变就是地产商,忙着在海南拿地搞地产,然而木匠的儿子多次立功的战斗英雄,转业了老婆跟货车司机跑了、做小生意还要被联防办扣车讹钱,然而不知名17岁的小战士满身烧焦,连果丹皮都没吃过。

你当然可以把这视作是胡同串子冯裤子对大院子弟的恶毒攻击和倒打一耙,但你无法否认,那一切,都曾经发生过,并且至今仍在发生着。

在《芳华》里,虽然故事叙述者萧穗子(实际上就是严歌苓自己),但一看便知,其实冯小刚是站在刘峰和何小萍的立场上来讲的,这一次,他又回归了冯裤子。假若当年若不是哭天抹泪博取了高干子弟圈的同情借来坦克赢取了贺岁片的胜利,也许今天的冯裤子就是又一个刘峰呢,谁让我生来就是冯裤子,而不是军区副司令之子。

要感谢冯裤子,幸好还有冯裤子,愿意用饱满的故事、用心的改编(金马奖最佳改编剧本)、油画般的调色、扎实的长镜头和场面调度、恰到好处的隐喻(毛主席像游行下抓逃跑的猪,主席画像换成了可口可乐广告),用心讲述那些逝去的善良与芳华。

对越战争一直是官方宣传中的禁忌,所以以前出差在南宁,见过许多对越战争的老兵,军装整齐,挂满勋章,在省府门口站成一排,讨要说法。因为这段战争历史被隐去,他们的待遇也成空文。

现在回想,那一排老兵中,或许就站着刘峰。也或许,活雷锋不愿意给国家添麻烦,也未可知。

《芳华》因某些原因被要求删减,推迟档期,而对中国的运转毫不知情的无知群众就喜欢指责冯裤子炒作。

冯裤子本来没必要趟浑水,他可以心安理得地拍《非诚勿扰》1到18集,我是冯裤子,接地气赚钱并没错。然而,他拍了《1942》讲述民族苦难、国民性和中国几千年来官僚体制的冷漠无情;他拍了《我不是潘金莲》,愚蠢而紧张的各层级官僚体制如何把一个离婚妇女的小事,逼成了天大舆情,以及舆情管理这种看似灭火其实是玩火甚至点火的治理思路的反思;他如今又拍了《芳华》,记录那些领袖任性和历史肆意的时代下,每个个体被车轮碾碎的芳华。

幸好还有冯裤子。

然而足以鄙视冯裤子的高干子弟在做什么呢,王朔跟韩寒抢徐静蕾还自以为英雄,写了一些看似宇宙奥秘其实不知所云骗稿费的东西;陈凯歌迷上了拍神仙打架,然后是道士,最近是妖精;郑晓龙拍《甄嬛传》,一个高级版的《还珠格格》,可还是《还珠格格》。语言艺术大师的儿子热衷于鼓捣穿奇装异服的网络辩论赛捞钱,还要配上“底色悲凉”。

第六代导演呢,有人忙着买春,有人忙着离婚,有人忙着如何把电影拍成高级广告。

幸好还有冯裤子。

这简直是莫大的反讽,被你们讥笑和嘲讽为冯裤子的人,却在顶着压力讲述政治、历史、战争、民族、体制、青春、荒诞、人性、阶级、芳华,而你们还有何脸面嘲笑冯裤子?

不过,冯小刚似乎在《芳华》里也讲述了这样的故事,对越战场上献出生命换回胜利的,恰恰是从小没摸过枪的小战士,而不是从小就跟随父亲在军区靶场打靶无数的文工团女报幕员。

冯裤子万岁。

个人公众号:古尔齐亚

 2 )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更懂得珍惜和爱护。

电影《芳华》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可以说是冯导最用心最动情的一部作品,也是个人目前最喜欢的冯氏电影。这是一个文工团里发生的故事,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

影片从第一人称的口吻,也就是萧穗子的回忆展开,何小萍是女主角,刘峰是男主角。但这两个人都不是命运的宠儿,波折跌宕的坎坷伴随了一生。

何小萍是一开始就被人们抛弃的那个人。

她身上有股人们说不出来的厌烦气质,没人愿意接近她,女孩们莫名地厌恶她孤立她,连伴舞的男伴都说“我和谁都能做到完美,只要不是和她!”,这不仅仅是因为像别人说的“她身上有味儿”(何小萍爱出汗)那么简单,比如她刚来这个群里的时候,当着大家面示范舞步的时候,便栽了一个大跟头,被人们笑话了半天。

接着,“军装事件”突如其来的出现,让她一下子成了人人瞧不起的焦点。虽然后来我们得知,她悄没声儿地“借”舍友林丁丁的军装,穿着去照相馆照相,并非是为了臭美臭显摆,只是想要给远在边疆劳改的爸爸寄去一个念想,免得爸爸有天平反认不出自己的模样。而舍友逼着何小萍把拍的照片交出来的时候,何小萍愣住了,然后舍友们直接在她的床铺上翻照片,翻出来了四处宣传她的“恶行”。

“军装事件”后,又来了一个“假胸事件”,没有任何证据,但所有人几乎一致认为,那个光天化日在挂绳上舞蹈的掺假胸罩是何小萍的,所以都逼着她交代,不交代就要扒她的衣服。当舍友把她就像一个异类那样推搡着粗鲁扒衣的时候,她冰冻在那里,意识到自己永远也不可能被这里接纳了。而事件过后没有谁觉得不对,也许那个“假胸”是谁的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何小萍太让人讨厌,她需要被教训一下。

接着,就是那个“活雷锋摸女兵”事件了。不过这次的主角是刘峰,不是她何小萍。刘峰被栽赃地畅快淋漓,几乎所有人都没有站在他这一边,所有人都在等着看团里的“活雷锋”出丑,等着他被严厉处罚,等着他再也不那么高高在上,等着他从天上跌到地狱。

事件的真相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虽然,刘峰只是喜欢林丁丁,就像所有暗恋好看女生的男生那样,只是因为他勇敢表白了,不像别人那样藏着掖着,只是因为他表白的时机不对,只是因为他不够幸运。林丁丁恃宠而骄半推半就,而他穷追不舍,刚好又有别人撞见了,就像“嫌犯”被逮了个正着。又刚好在那个男女关系不能乱搞的年代。

但更悲哀的是,林丁丁根本不爱刘峰,她只是利用了这段关系,让自己出名,然后顺理成章地把刘峰搞臭,满足所有人的BT心理。她编造了刘峰“腐蚀”自己的谎言,还制造了很多生动的细节,让所有人都把刘峰当流氓。让后林丁丁假惺惺地哭着说,“谁都可以,就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呢?”就像萧穗子独白说的,“一个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忽然坠落凡间,还对你说他惦记你了很多年,她心里觉得紧张害怕,觉得肮脏恶心”,比起刘峰这个“流氓”,要说更厉害的,恐怕还是同时脚踩N只船的林丁丁了,不仅没人发现没有东窗事发,还最后傍上了华侨,顺利出了国获得了幸福。

刘峰被“发配”到了滇越边境,接着他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虽然捡了一条命,却少了一只胳膊。

事件以前,刘峰对谁都那么好,谁都觉得理所当然,就像自己养的宠物小狗一样,哪天不喜欢了就送人或者扔了也可以。这就是“雷锋式”好人的悲哀。你的好,没人珍惜。恩将仇报倒打一耙的人却不少。

所有这一切都让何小萍寒了心,冰凉彻骨的寒心。

她不是为了自己寒心,而是替刘峰寒心,他那么好的人,纯粹的如同赤子,竟然被陷害到这种地步。周围这些“战友”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啊。当然她的失落也没人懂,她一直喜欢刘峰,整个集体里,就只有刘峰对她好。

于是,她决绝地要摆脱这个集体。

当她装病被发现,然后被上级“发配”到西南边境的时候,她心里虽然有不悦,但更多的是庆幸,如此便不再是这个集体一员了。

在西南的战地医院里,何小萍见识了生死,她把一个个伤员从死神那里拯救,也眼睁睁看着一个个年轻的生命化作尘土。她知道刘峰也在不远的战场上,却从未见他一面。在一个医院被轰炸的日子,她疯了。同时也获得了一枚英雄勋章。

乍看之下,何小萍和刘峰这两个人都没什么错误,或者说不像坏人。但是为什么命运会如此糟糕?恐怕只能从他们“与众不同”这点寻找答案了。一个是勇于坚持自我,一个是好到没朋友,都有那么点“不同流合污”的意思。但在那个年代,这都算是“罪过”了。

这个世界一直在耳语我们:不合群就是最大的罪过。就算别人说的都是造谣,你也活该。谁让你是这个集体里最容易让人想起“不合群”这三个字的人呢?纵然你本性没有多坏,甚至比别人更感性更善良,可就是难以被看见,难以进入那个话语圈子,于是被当成了透明人,被伤害了还要被说是罪有应得。在话语圈子里,总有一大批自说自话的人,身边围拢了一大批拥簇者。他们主宰这一切,决定了那些没有话语权的人的遭遇。这种差别自年少时便开始,自此不曾更改。

如果要细究“孤立”这回事,就是话语圈里难以容下另外的声音。大家都发出欢快的声音,一个沉默的和一个悲伤的,必然就被排除在话语圈之外。大家都在吃喝玩乐,一个学习的和一个梦想着的,就很容易会被人误会。因为你如此不一样。

孤立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几乎是自动筛选的。未必多么不合群,但就是不讨人喜欢,也许就是因为看不顺眼。这就是每个人不自觉地在做的事,无意中伤害了所谓的“不合群”的那个人,却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道歉。因为社会原本如此,动物世界里也是这样,一个不被集体接纳的生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离开。而这个无关善恶,更像是本能。

反正人们都这么活着。反正动物们也都这么活着。

《芳华》里有句话,“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

沧桑经年,“活雷锋”刘峰和“万人嫌”何小萍这两个没被生活善待的人,终于互相体谅,幸而走到了一起。就像《日瓦戈医生》里的日瓦戈和拉拉。

在萧穗子的独白声中,故事悄然落下了帷幕。

“每次大家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因为幸福很难,被善待很难。所以他们往往更懂得珍惜和爱护。一个从来不曾得到过爱的人,会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再也不相信爱,心中充满憎恨。还有就是继续相信爱,一旦上天给了他幸福或者幸福的可能,他就会比任何人都知足也更珍惜。

就像我很喜欢的那首老歌,《你的眼睛》里唱的,“苦难的梦特别真心。”

(摘自本人公众号:波罗的海)

 3 ) 严歌苓的《芳华》说了多少冯小刚不忍道尽的残忍?



冯小刚的《芳华》是穗子朱唇皓齿咬破的西红柿,是练功房里低鸣的大提琴,是泳池旁戏水女孩儿们湿漉漉的乌发和男孩面前着急收衣裳时的娇羞,是深夜里不曾捅破薄纸的青春男女,往灯外围一圈红纱布,让毛绒绒的灯光变成罗曼蒂克的红,听邓丽君靡靡之音。

冯小刚给了自己的芳华最大的善意。尽管有长达6分钟的战争长镜头,冯小刚似乎更迫切记录的是那些致敬青春的画面,他曾在文工团里做美工幕后,远远能看到翩翩起舞的文艺兵,在自传里,他曾写道:

“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脖子十分的光洁,光洁的颈部优美地立在军装的小翻领中。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光着脖子空堂穿上军装,把军帽塞进军挎包里的走出军营。严格地说,这种着装是不合条例的,但看上去楚楚动人。现在只要是提到性感这个词,我首先想到的画面就是以上的描述。直到今天我都想为这样一个细节拍一部电影,抒发多年来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兵情节。”

或许正因为此,冯小刚镜头下的文工团红楼仿佛大观园,女孩子们,被加上了一层贾宝玉般的滤镜,纵然耍小性子小心机,也是可爱的,也是情有可原的。他承认创伤,却不愿有更写实的收场,主角们都有比小说里更温暖的结局,仿佛那一代人的芳华,就这么随着清丽的镜头凃写了记忆,抹平了悲伤。




触碰
严歌苓的小说原名,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不行,活雷锋的触摸事件,太敏感,恐怕不能过审。于是改叫《芳华》,芬芳的气味,华丽的色泽,一如导演回忆里的青春。

电影里黄轩饰演的刘峰,是对同志如春天一般温暖的社会主义暖男,是人民的标杆活雷锋。小说里的刘峰相貌能打五六分,圆脸浓眉单眼皮,肤色细腻白净,身高一米六九。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自知不重要,却用无数不重要的小事很快在文工团里证明了自己的重要。

细皮嫩肉的林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在电影中梨涡浅笑,走几步使不得,娇贵得脚上长泡,书里更是”天生“轻伤,尽一份本职就是英勇。想必在刘峰心中,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样的女子平日说话还带几分天真,撒几分娇,对男孩的殷勤半推半就,自然讨喜。

刘峰对丁丁的好,丁丁不是不知道,那时的好感不方便明说,刘峰就把面团揪成一个个小驼儿,填上芝麻糖,做成甜饼,为了请丁丁一个,请了同屋里所有人。丁丁不止是刘峰面前那个有点天真孩子气的丁丁,丁丁做着跟大多数文工团女兵一样庸俗的梦,找一个首长做儿媳。她在两块手表之间轮流倒腾着,送上海表是宣传部摄影干事,送摩凡陀的是门诊部的医生,表的上岗时间取决于追求者的到访时间。

直到刘峰的触摸。在舞美库房里,刘峰邀请丁丁看自己给炊事班马班长结婚打的沙发,丁丁和“其他女性一样,跟任何男性相处,只要不讨厌他们,就会来点儿小调情”,她的娇嗔和有意无意的糊涂给了刘峰错误的信号。

刘峰的拥抱让活雷锋下了神坛。与电影里被旁人发现不同,书里的丁丁是喊了声救命逃离了舞美库房。丁丁并不是嫌弃刘峰,只是感觉到幻灭。书中说道,就仿佛刘峰一直展现于世人的超我(superego)是那么完美,可那么一瞬间,发现了他掺杂着自我和本我。刘峰吃破烂饺子,给北京同志背礼物,栅栏里猪跑了追猪,都那么的理所应当,因为他本来就是英雄,是好人,而突然间"人设"崩塌,就像唐僧耶稣有了七情六欲,值得口诛笔伐。他的真情被误会成下作,保卫干事坚定认为刘峰是想触碰丁丁脊背上胸罩的纽襻。批斗大会上,刘峰自个儿反省,“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茅坑,臭的招苍蝇,脏的生蛆”。

刘峰被赶到了伐木连。走之前纸壳箱里装着的标兵证书、奖状、锦旗,一股脑要扔出去,何小萍看了又看,感叹全是好字啊。那时的刘峰已经不屑于这些好字了,对他来说,是莫大的讽刺,这些用前半段青春累积下来的“好”是那么的虚伪,他忙乎着给大家贡献了那么些真情,可他索取那么一点点的真情落得了这般下场。

那时的何小萍,人生里从没有收到过好字。电影里的小萍为了给还未平反的父亲寄一张军装照,偷了丁丁的军装去照相又悄悄地还回来了。书里的小萍小时候随着母亲改嫁就成了拖油瓶,在继父家里,母亲是不敢宠她的,小萍想要一件母亲的红绒线衣,母亲掴了她几记耳光,说她长大了再给她,她几乎是奔着红绒线衣长大的,可是三年后,红绒线衣在继父的主张下给了妹妹。书里的小萍偷来了红绒线衣,拆成线头,烧一大铝盆黑水,硬生生地把红绒线衣染成了黑色,再悄悄地穿上。书里并没有偷军装照相的情节,但并不矛盾,小萍是不敢向任何人要的,她的人生缺乏最基本的善意。

刘峰的触摸拯救了她。那是在文工团的舞蹈排练里,男女伴舞有几分假公济私的缠绵,没有人愿意托举小萍,刘峰自愿跟嫌弃小萍的朱克换了位置。书里写到,“他的触碰是轻柔的,是抚慰的,是知道受伤者疼痛的,是输送了私人同情的,因此也就绝不只是一个舞蹈的规定动作,他给她的,超出了规定动作许多许多。他把她搂抱起来,把她放置在肩膀上,这世界上,只有她的亲父亲那样扛过她......让她感到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感到,那一会儿她是娇贵的,是被人当掌上明珠的。”

“那时候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地品。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可以是性部位。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在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的年代,触碰成了一辈子的赌注和惦念。刘峰因为触碰林丁丁,被派到了前线,几乎抱着求死的心,断了一臂,多年后仍然惦念着林丁丁。镜头里的刘峰看着郝淑雯递过来的丁丁远嫁澳洲发福的照片,眼里仍是温暖。书里的刘峰看到丁丁照片时,脸上是静静的微笑,穗子后来回想,他断是看不清的,为什么不带上老花镜?或许他其实并不想看清现在的丁丁。他只要丁丁安好,只要丁丁永远是那个梨涡浅笑,我见犹怜的稚气女孩,容不得岁月让她老去,只愿她得天独厚朱颜不改,才不枉自己过去轰轰烈烈投入的青春和深情。




生病与英雄

生病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小萍是喜欢生病的,在教条而刚硬的社会里,只有生病才有了多余的温情。幼年的小萍只有把自己折腾得发高烧,才能换来母亲的拥抱。小萍甚至嫉妒林丁丁那断不去的小病,楚楚可怜,才能引来分外关心。

小萍依赖着生病把自己从看不懂的世界推开。她潜意识里以为,如果刘峰不配做英雄,那么英雄或许不值得稀罕。刘峰走后,小萍偷偷换了体温计,用装来的高烧拒绝了领舞机会。可是生病的是这个世界。团长知道她的装病,反而借机宣扬,小萍同志轻伤不下火线,带病领舞,鼓舞士气。再后来,被利用完宣传价值的小萍,被下派了战地当护士,书里写到一次拯救伤员的行动中,小萍用裹尸布缠着昏迷的战友爬了一公里路。等小萍醒来,报纸上是一个陌生而好看的女兵照片,手指尖捏着一枝野花,花瓣似乎挠痒了她的嘴唇,照片旁写道“战地天使何小萍”,门外挂着大横幅“响应军区号召,向何小萍同志学习”。何小萍慌了神,一辈子被作轻作践的她不懂如何饰演一个报纸上的陌生女人,她在恍惚间为无数崇拜者写了签名,握了许多双热切的手,背着别人撰写好的演讲稿。我猜她或许有那么瞬间想起了刘峰,刘峰当标兵的时候,在摔下神坛之前,是不是也这么被人热情地崇拜过,期盼过;这么多双伸向她的手,有多少是伸向那报纸上明媚的战地天使,又有多少是伸向那曾经整个文工团都不愿触碰的何小萍。何小萍精神分裂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离英雄差太远。”

一个英雄我方唱罢你登场的时代,集体主义追求的是如阿波罗般完美的神,文工团是让士兵们望梅止渴的宣传机器。而那个挨打也要穿上红绒线衣,往乳罩里用粗针麻线填上搓澡用的海绵的何晓萍,离”英雄“差太远。她和为林丁丁驻守在文工团放弃大学进修机会的刘峰一样,他们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狄奥尼索斯,烟火人间流年太美,不忍错过。




尾声

冯小刚就像不愿苛责林丁丁的刘峰一样,给了镜头里的每一个女孩善意的归宿。他没有提到林丁丁是怎样果真给将军当了儿媳,却被全家嫌弃没文化,离婚嫁给了海外的潮州饭店老板,又二度离婚,最后在澳洲大城堡房子里当香港富豪孩子的保姆,教他们唱华语山歌。他没有提到郝淑雯明知是穗子情书往来半年的意中人,却出于嫉妒用主动钻进蚊帐的方式赢取了胜利,最后嫁给他人成了富太太,却过得不幸福,也结束了婚姻。他没有提到刘峰是不愿意”欺负“小萍的,他们互相搀扶,相依到老,他心里还留恋着那个林丁丁。

岁月像一张温柔的大网,选择性地过滤了那些黑暗冷冰冰的故事,放大了那些温暖的色泽。平凡之人或许无法抵抗时代的洪流,无法选择相逢于战火纷飞或是盛世太平。但每一代的青春都有相同的印记,你们的邓丽君是我们的周杰伦,每个男孩心里都有一个林丁丁。

愿流年可忆,未来可期。





关注就是最好的赞赏啦~

 4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刘峰到精神病院看望何小萍,医生说,大白菜冬天放在室外不会坏,移进温暖的室内,就坏了。我还在纳闷,是何小萍偷大白菜了?后来想通了这句话,就流泪了。它比喻的是一个人的精神,长年冰冷刺骨无爱,已经习惯,突然一下成英雄,变楷模,世人称赞,反而崩了。而刘峰背对何小萍把眼泪流出来,再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和她说话,就是全片最打动我的片段。

 5 ) 杀人不见血染

微信公众号:movie432 首发于 MOViE木卫

那是一个分裂的时代。

连小孩子刚学会的言语,都是分裂的。

还不懂得什么是爱,就要去爱,爱党,爱祖国。还不懂得什么是恨,就要寻找敌人,划出阶级,分出人的层次。那是一个不分是非,黑白颠倒的时代。

运动过后,《芳华》的文工团,残存着革命浪漫主义的青春美好,却始终没有摆脱时代与政治产物的命运。倾轧排挤小九九,依然证明那场悲怆的精神分裂之殇,从未结束。

遭遇紧急制动的《芳华》

冯小刚总能熟练地分裂成冯小刚和冯小刚作品(如《我不是潘金莲》上演那阵),正如他在这几年,会把躺着赚钱与老炮追求,贺岁片之王和审查红线的拉锯者这些事情,搞得泾渭分明。你以为冯小刚变得不一样了,但冯小刚一直是那个冯小刚。1.0到2.0,口径还是那个口径,钢炮还是那筒钢炮。

所以上个月,台湾友人认真问我:《芳华》到底怎么样,冯小刚是不是又出来炒作了。

身为万年冯黑(我看的是PYIFF露天影院场),如实回答说,不,因为开大会,电影上映前夕,确实遇到了莫谈国事的麻烦。三言两语,很难说清楚。

很天然地,我事先认为,《芳华》是一场老年直男癌的赤裸意淫,尤其是前期物料挂出来的大长腿,文工团,花枝招展,青春正盛。大概只是负责美,挑逗,以及那个年代的资源享受差异。归根结底,都是麻醉与诱惑。

结果,这出风华正茂,却让我看出来了冻彻心扉的寒意——尤其是越战创伤后的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把整部电影的情绪,压制到了谷底,悲凉到了极点。

无怪乎,精神角落网上有人惊呼:啊,冯小刚拍出了他的“颐和园”。

可是,他想要的东西,真的太多。

《芳华》是相当典型的,冯小刚式分裂的再度上演。这部电影糅合了严歌苓小说里,对文工团生活,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些消化影射。天天高呼打敌人,敌人却不知道在哪,最后只能搞起内部倾轧的老戏法。冯小刚削弱了女生之间的勾心斗角鲜血淋漓,也修正了几个角色的黑化程度,往好的方向去扶了。可是,后半部的《芳华》,更明显是冯小刚自己的文工团情愫大喷发。他一个美工小弟,也想要赞美自己的青春——谁没年轻过。

如此调子不同的情感拼贴,在那场恐怖,血腥和残忍的战争(运动长镜头)过后,明显造成了一次痛苦的灵魂撕裂。落难的刘峰和何小萍,在战场上流尽鲜血。另一边,文工团却在道别酒会上,一番呜呼哀哉表演,声嘶力竭地发出时代有负于她们的悲鸣。

我并不是说,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和陈灿等人,就没有资格缅怀青春,大醉一场。只是,放在《芳华》的情感脉络里面,她们的缅怀,就像是鳄鱼的眼泪,突兀如鲠在喉。

到头来,谁都没有错。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所有玩笑,变成了一张了无轻重的滑稽P图。

这还不必说,《芳华》想讲干部子弟门当户对,想倒打一耙退伍军人的待遇,想说山水有相逢却曲终人要散……如此大格局,借一个女小兵视角带出的史诗电影。那股轻盈游动的青春气,却突然散掉了,变成卡壳的老式磁带。

可惜啊。遗憾。

这是头一次,我觉得冯小刚的电影,配得上有“遗憾”一说。

《芳华》的好,是它在讲集体与个人的无情关系上,仅通过一些小事,新来的、流汗多、内衣丑,就带出了集体排斥个人时的玩笑,冰冷和无情。也不难看出,林丁丁的自私自利之心,更像是历次运动后的条件反射自保机制(另一种潜藏的应激创伤)。看得出来,无论是审查尺度还是导演掂量的结果,这些问题——这些不像真会导致一个人崩溃的问题(尤其在极其年轻的电影院观众看来),真的变成了天大问题。

因为,就你跟别人不一样。因为,别人都在压抑,你却没有绷住。

《芳华》的不好,是前面说的,气数散掉了。进入后半段,好多地方,比如精神病院围观跳舞,我自作聪明地认为,如果在那里结束,又进行相应段落的丰满,那《芳华》会是一部佳作。

有人会惊呼,可是人物最终命运,尚还没有交代。可是啊,你看到《芳华》的尾声部分,刘峰自我流放,投奔去另一个需要牺牲自己的场地。何小萍直接杳无踪迹,不见了。你可以认为,他们只是被无情的体制,打得更惨,甩得更远,可是作为画外音的萧穗子,也只是那样默默看着。电影也不忘交代一下她的爱情,同样的无疾而终,碎纸一地。

游泳池的戏水年华

《芳华》机警地省略了更为敏感的前二十年,又拖泥带水地讲了庸常油腻的春天故事。它故意用画外音拉开距离,不强行介入某个主人公的视点,蜻蜓点水,又用泛滥的音乐,把纯真的感情蒸发一空。它有成熟的工业支撑,从演员卡司到摄影美术(这是我比较欣赏的一回演员搭配),但同样有服装太新太艳,泄愤般地把气力全撒用在了战争场面上——就像还是刚拍《集结号》,刚从韩国人那里学会爆破,刚知道长镜头妙法的那个冯小刚。

文工团没有在战争年代败下阵来,却被邓丽君的温水熨帖打得丢盔卸甲。这可能是个事实,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哭,泪,好人平安,理想破灭……这些词,本身都是私吞的苦水,无力的告慰。

参考:

看不见的冯小刚

蓝色骨头

 6 )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电影《芳华》与小说的8个不同

北大见面会


2017年9月17日晚,严歌苓编剧、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在北大百年讲堂进行点映。这是《芳华》正式公映前第一次公开放映,笔者有幸到现场观看。作为原著党,看完后觉得不过瘾。与小说相比,电影改编了很多。文字与影像确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同时限于种种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景象。首先要说的是,电影拍得很好,值得一看。
对比一下电影与小说,可以列出很多不同之处,先挨个列一下:

触摸事件,电影中出现的毛衣似乎是白色的呀


1、基调不同:小说以“触摸事件”为核心,来反思当时环境对人性的压抑,以及事件发生后刘峰和四个女兵不同的命运走向,电影则更多表现出对集体主义生活中的女兵、男兵群体的浪漫想象,对集体主义的怀恋情绪过于浓郁。小说重点在反思集体主义生活对个体的伤害,对情感的压抑。电影中男兵、女兵生活化的场景表现,像一个两小无猜的大观园,其中隐含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对立减少了,尤其是小说营造的禁欲主义的气氛没有了。



2、主角变化:电影是以何小萍(小说中叫何小曼)和刘峰两个人的故事为主线的,一开头是刘峰把新兵何小萍接到团队,情节发展也是以二人为核心,最后以二人互相依靠的镜头结束。而小说中的主角是男兵刘峰和四个女兵,即何小曼、郝淑雯、林丁丁和萧穗子,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各自不同的命运,共同构成了不同色彩的“芳华”,都是故事的主角。电影对四个人最后命运走向交代也比较匆忙。



3、林丁丁性格、命运的改变:在小说中,林丁丁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一个部队高官子弟。林丁丁经常生病,但还坚持正常演出,老是得到嘉奖,得到“轻伤不下火线”之类的夸奖。她是“触摸事件”的当事人,正因为她的一声大叫,改变了刘峰后半生的命运(电影中的她没有大叫,而是被路过的两个男兵撞上了)。她是一个花瓶式的人物,她最大的梦想是嫁给军队高官做儿媳。最后她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但在大家庭里并不受待见,结婚又离婚。之后,她跟随一人到国外开了餐馆,当了老板娘。再往后,又离婚回国,给别人看房子为生。在电影中,她嫁给了澳洲的一个富商,身材从苗条变成臃肿,最后也没有再跟其他人发生交集,这跟小说相比弱化了很多。当然,因为在电影中,她成为次要角色,可能是导演觉得没必要着墨太多的缘故。



4、萧穗子命运改变:萧穗子是小说中的叙述者“我”。萧穗子与部队男兵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她给他写了大量书信,却连手都没敢拉。这时另一个女兵——郝淑雯出现了,萧穗子居然敢谈恋爱,萧穗子居然敢跟那个男兵谈恋爱,萧穗子谈恋爱本来是自己的事,却在郝淑雯心里激起强烈的嫉妒之情。在郝淑雯的怂恿下,男兵将萧穗子写给他的情书全部上交领导,领导看后大为震怒,对萧穗子展开批判,给她定性是“用资产阶级情调引诱和腐蚀革命同志加战友”。小说开始时,萧穗子正在接受批判。而在电影中,萧穗子从被孤立的人变成从众的人,在她身上发生的激烈故事没有了,她的形象也变得单纯简单了。



5、郝淑雯命运改变:在小说中,郝淑雯怂恿男兵揭发萧穗子,性格里无疑有些扭曲的地方。郝淑雯的父亲是部队高层,她自带一种出身高贵感,也因此很容易有嫉妒心理,看不惯这个看不惯那个的。她对萧穗子的嫉妒不要紧,关键是把嫉妒转变成了恨,转变成了行动,她是直接将萧穗子的男朋友抢了过来,抢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直接拉手亲吻拥抱上床,这男兵怎能禁得起诱惑,又怎能忍受通了半年信连手都没拉的恋爱?这男兵果然只是郝淑雯利用的工具,郝淑雯很快就把他甩掉,“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郝淑雯最后嫁了一个二流子,虽然在改革开放后二流子赚了钱成了商人,郝淑雯成了富婆,但二人感情并不好。在电影中,郝淑雯形象变得不太负面,从萧穗子手中抢男友抢的很“自然”,主要是她在得知男兵也是高干子弟后跟他发生恋爱的,并非出于对萧穗子的妒忌心理。故事后面,郝淑雯跟男兵结婚生子,并没有抛弃男兵再嫁的故事。



6、何小萍故事改变:在小说中,何小曼出生于一个文人家庭,父亲是文化人。他们当时很穷,父亲赊账给她买了油条,之后就上吊自杀了。何小曼跟着母亲改嫁,嫁给一个厅长,但在新的家庭里备受歧视,内心极度自卑。写了5份请战书上战场,她背着一个伤员背了十几里地,成了英雄,到处做报告,但她承受不了突如其来的荣誉,到最后只会机械地重复说几句话,她最后精神分裂。影片中,何小萍的父亲被劳改,没来得及落实政策就逝世了。小说中,何小曼头发浓密从来不摘帽子,带着一股臭味,别人都以为她是瘌痢头,郝淑雯等出于恶作剧心理,把她帽子给摘下来,这个情节电影里没有。小说中,何小曼嫁了人,丈夫也在战争中去世;而且对她成为模范人物后的描写非常出彩,她精神失常后喃喃地不断复述“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情节让人非常痛心,电影中一带而过,省略了。



7、刘峰命运的改变:电影黄轩扮演的刘峰很阳光,很帅气,而在小说中,刘峰是一个个子有点矮,才艺上并不是特别突出的人,文工团中的男兵对他不乏揶揄之情,电影中他则与男兵相处融洽。电影中对“触摸事件”的处理感觉有点浅,好像刘峰是听了邓丽君的歌之后才去触摸林丁丁的,有点随意(有不同理解。12月15日又看了一遍,电影中铺垫了很多刘峰喜欢林丁丁的场面,如打靶时吃醋,他触摸林丁丁并非偶然,而是一直喜欢她,只不过是听了邓丽君歌曲后更加激起了他表达的欲望)。这就把小说中那种禁欲主义环境下人的紧张、压抑,而情感又特别炽烈的描写淡化了。在小说中,他负伤后一心求死,他爬过的道路留下鲜血,蚂蚁蜂拥而上,救护员是跟随蚂蚁的踪迹发现了他。刘峰后来的命运电影没有交代,他在海南是卖盗版书的,还跟一个发廊女同居,他带着她走上正常人的生活,虽然发廊女最后还是离开了。刘峰最后得了癌症,流落到北京,何小曼跟他一起走过了最后的日子。小说中有个情节特别感人,萧穗子去看望他时,他用单手把苹果固定在一个钉子上,给她削好——这个情节特别适合用镜头表现,可惜电影没有交代他的最后时光。不管在小说中还是电影中,刘峰确实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8、叙述方式不同:小说《芳华》中,男兵女兵之间的微妙情感,以及严重冲突,构成了全书故事的主体。作者的叙述方式很独特,每个人的故事并不是集中在某个段落讲完的,而是通过叙述人“我”和其他人的视角在不同地方分别讲述,读者只能根据这些类似碎片化的情节,在大脑中拼凑起每个人物的完整形象。这种拼接的过程,也是挑战读者阅读能力和想象力的过程。跟文字相比,电影的叙述语言明显受限,虽然保留了萧穗子“我”的画外音,但整体上仍然是全能视角的叙述方式。
最后,赞一下冯小刚导演的现场发言,一如既往的直率,敢说真话,在这个时代不容易。

个人公号“一个人的书单”

 短评

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5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推荐

到广州美术学院讲座,在大学城的巨幕影院里欣赏了它。“青春芳华”与“历史盲点”的光芒抵消了剧作和处理的上的一些短板,使影片《芳华》充满了感情与力量。在如此娱乐至上、虚无历史的潮流中,冯小刚导演的不懈坚持与努力格外令我钦佩!

8分钟前
  • 谢飞导演
  • 推荐

最大问题出在导演在给作为主角的文工团群体持何种态度上投了弃权票。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前半部已被成功塑造为坑害好人的作恶者,在后半段试图以依依惜别怀旧战友情感染观众,只能彻底失败。

13分钟前
  • 红胡子
  • 还行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青春是独舞后的重生,是撕碎的心动诗行,是泛黄的破碎照片,是物是人非后不曾遗忘的气息面容,青春的热血涂洒在特殊年代,以平庸个体嵌入历史图腾的方式,呈现诗意浪漫与残酷幻灭并存的质地;前后影像基调对比明显,战争长镜调度出色,情怀满溢不觉煽。

16分钟前
  • 欢乐分裂
  • 推荐

贩卖几代人集体回忆的流水账,冯小刚讲故事的能力直线下降啊,只能靠年代符号来缅怀“善良”了。陪母亲大人看的,她要给五星我要给三星,结果就是被平均(就像里面每个人的戏份一样)...🙄

19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是个很好的落脚点。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21分钟前
  • 木卫二
  • 还行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26分钟前
  • 大奇特(Grinch)
  • 推荐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29分钟前
  • 杨迪
  • 力荐

能抱抱我吗?

32分钟前
  • 朝暮雪
  • 推荐

本不抱希望 却意外惊喜 剧本依然很严歌苓 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红布黑布白布的符号堆砌 一代人的青春与主旋律的结合 冯导这几年感觉学了很多 炫技般的长镜头运用 丛林枪战长镜头真的太厉害 有几场戏真的想拍手叫好 缺点还是过长 有明显可删减的部分

35分钟前
  • MR.Charles
  • 推荐

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39分钟前
  • 西楼尘
  • 推荐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42分钟前
  • frozenmoon
  • 还行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46分钟前
  • 影志
  • 推荐

《芳华》好看。隔着岁月往前看,许多人和事儿加了青春的滤镜,都深沉到不像话。年轻人美好又残忍。美好是因为心眼不脏,残忍是因为对别人的善良难以感同身受。那一代人把芳华给了时代。由衷地希望我们这一代人能多留些芳华给自己。

48分钟前
  • 宋小君
  • 力荐

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49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还行

冯小刚的最佳作品——也就这样了吧。道具、美术都让人感动地细致,但各种柔光滤镜让人倒胃口,一个又一个华丽丽的长镜头,但人物的脸谱化让人没法忍。冯是大陆导演中最擅长市民情节剧的,但过分沉溺于草民被时代巨轮碾压的悲情,却无力反思巨轮本身,这使得他的电影始终讨巧有余,力度不足。

53分钟前
  • 风间隼
  • 推荐

最近的影片都是「虽然我哭了还哭的很惨但我没法把票投给你」的类型

56分钟前
  • 琦殿
  • 还行

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60分钟前
  • 蓝色波丽露
  • 推荐

我不喜欢现在严歌苓的小说,但喜欢由她小说改编的电影。好看。

1小时前
  • 邓安庆
  • 力荐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1小时前
  • 小心和小欣
  •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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