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可能简单地划分为好人和坏人,人是多方面的”,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权利做自己乐意做的事。
七号评分:7.90
剧 情 简 介
保罗(詹姆斯·斯图尔特饰)本来是一名检察官,因为业务能力出色受到同行的排挤,无奈只能辞职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辩护律师。
因为平时没什么案子,他穷得几乎揭不开锅,甚至无力担负起事务所员工们的薪资,无聊的他常去钓鱼打发日子。
就在这个当口,一起谋杀案发生了,曼尼昂中尉(本·戈扎那饰)因为枪杀旅店老板巴尼向警局自首,而他宣称杀人的理由是巴尼强奸了他妻子劳拉(丽·莱米克饰)。
劳拉作为委托人希望保罗可以接下这个案子。
急于赚钱的保罗决定先去跟曼尼昂谈谈,了解事发经过。
曼尼昂是一名退伍军人,四年前跟劳拉结婚,有多年服役经历的他精神不是很稳定,保罗认为可以用精神错乱作为辩护理由。
于是,他接下了这个案子,不过在与劳拉的沟通中,他感觉劳拉是一个有些“随便”的女孩,这对辩护很不利。
随着调查的深入,保罗发现曼尼昂是个嫉妒心非常强的人,他不喜欢劳拉跟别的男人有肢体接触,而这些恰恰是劳拉不在意的。
保罗告诉劳拉事情的严重性,如果想要曼尼昂安然无事,她必须要表现的“淑女一点”,至少在法庭上的穿着不能太随意。
唯一的好消息是曼尼昂的精神检查结果,他被诊断为有“临时性的精神错乱”,而这种病会导致病人有“无法抑制的冲动”。
保罗通过查阅相关案例,他发现这种病有过被定为无罪的先例。
法庭上,保罗展现出了高超的辩论技巧,在对控方证人的提问中,他不留痕迹地将辩论重心从谋杀转移到了劳拉被强奸一事中。
不过作为控方,检查总长助理克劳德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利用曼尼昂夫妇俩的关系大做文章,重新夺回主动权,两人你来我往,非常精彩。
渐渐地,克劳德占据主动,他通过对证人的提问,暗示劳拉是个很“随便”的女人,这让保罗大发雷霆。
保罗知道这样下去,这场官司必败无疑,不过他的助手从加拿大带回来一个秘密,这很有可能是这个案子的胜负手……
影 片 浅 析
在50,60年代,优秀的庭审片层出不穷,《十二怒汉》给我们展示的是陪审员们抽丝剥茧寻求真相的过程;《控方证人》给我带来的是高智商反转的快感;《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们知道辩方不是稳赢的;而这部《桃色血案》几乎给我们展现了从律师接案子到审判结果出来的全过程。
影片节奏很慢,但其中几乎没有多余的赘述和没用的对白,导演从一个辩护律师如何接下一个案子开始,给我们展示了庭审的全过程,包括和委托人的每一次对话,如此细节的展现前所未有。作为观众,我们全程是陪审员的视角,得到的信息跟影片中陪审员们一样,而所谓的真相可能只存在于自己的心中。
影片时长有160分钟,将近100分钟法庭辩论戏让我们需要长时间的专注于控辩双方的每一次辩论,而双方实力相当,这场“战役”变得异常精彩。
看过詹姆斯·斯图尔特主演的几部电影,这个角色我认为是最具有魅力:才华横溢、机智过人,还有那冷不丁的幽默感圈粉无数。
我想聊一聊女主劳拉: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非常“随便”的女人,高跟鞋、宠物狗,她就像一个寂寞少妇,性感、诱惑。她会时不时的跟保罗调个情,在保罗办公室时,对他说,“我有的是时间,只要你愿意”;在保罗的车上时,不由自主地握起保罗的手;在房车门口,她问保罗要不要进来坐坐。
这些能说她做错了吗?你可以指责她“有伤风化”,但要知道,她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益。我相信现实中就有这样一类人,她们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有问题,她们不介意外人的目光,做真实的自己。我认为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做任何自己乐意做的事情都没有错,反而在背后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的这种人,更可恶。
影片中讲到,“人不可能简单的划分为好人和坏人,人是多方面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消费观、生活态度、审美等都不相同,用电影来打个比方,再好的电影都不可能每个人都喜欢,所以,每个人都有权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她穿着暴露,体态妖娆是你强奸她的借口吗?
这让我想到“受害者有罪论”,女性被侵犯的案件时有发生,很多人犯罪的理由是女性穿着太暴露或者肢体动作存在性暗示,也有网友附和评论,认为女性是不是应该更检点,做好自我保护。这逻辑非常可笑,本末倒置,按照这样的逻辑,冬天应该不会有性犯罪,而海边是性罪犯的聚集地。
法庭戏中有这样一段非常精彩,控方在提问证人时,暗示劳拉曾引诱死者,而保罗当时给予了非常犀利的反击。讽刺的是我相信很多观众当时跟我一样,都有这个想法:劳拉究竟有没有勾引死者,而直到影片结尾我们也没有得到答案。让我们回头想想,这个问题重要吗?
真相是什么?我不确定。唯一能肯定的是,导演想要告诉我们的已经通过陪审团的裁定说出来了。至少我也在观影过程中发生了思想变化,从一开始认为劳拉是个“随便”的女人,到后来同情她的遭遇,她只不过是一个天真、单纯,没有什么心机的傻姑娘罢了。在我心里面这个案子已经有答案了,女人对着你笑不代表她想跟你做羞羞的事情,女人对着你哭一定代表你是伤害她了。
“这十二个人,被要求对另一个人作出判决,这个人也完全不同于他们,就像他们之间互不相同,而在他们判决时,他们必须变成一个头脑:一致同意。这是人类混乱不堪的心灵所能做到的奇迹之一,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做得不错。”
这个电影里的都是有缺陷的人。一个酗酒的律师,一个职业激情已退的法官,一对不正经的夫妇,一个召唤囚犯做伪证的高级检察官,这里面有谁是无罪的,有谁是清白的。只有一个,玛丽。但是最经典的是,在这两个律师没有拿到律师费的时候,商量,我们去找玛丽,他的财产还要清理。可是,玛丽是最无辜的,最无罪的,但是最后也是被利用。开始没看懂,后来想明白后觉得好凄凉。唉。。。
委托人撒谎欺骗律师以取得诉讼胜利的剧情其实并不少见,控方证人似乎有类似的情节?我记不确切了,虽然它上映在控方证人之后,但作为六十年前的电影,也算开了先河。 片名译得很准确,确实蛮“桃色”的。影片中提到了很多次“the panties”,关于劳拉遗失的那条内裤,没错,就是“内裤”,当它作为证据第一次在法庭上被提及时法官还专门暂停了庭审进程,召集控辩双方律师一起讨论,以期能得出一个针对那条“内裤”可以有个相对严肃、适合于在法庭上讨论的形容词,然而很遗憾没有找到,“the panties”不得不出现很多次。 法庭上比格勒和控方律师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的辩论确实非常精彩,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是比格勒两人对于证人帕盖特(死者所开酒吧的侍者)的交叉质询。在控方律师质询下的帕盖特显得更加放松、自信,甚至在对待劳拉•曼尼昂(被告妻子)问题的态度上有些轻浮,认为案发那天晚上是劳拉自己穿着放荡、举止风骚,甚至整晚都在勾引死去的奎尔,他的证词导致辩论被带向不利于被告一方的情况,控方律师果然立刻抓住机会引导大家认为即使劳拉和奎尔存在性行为关系也是劳拉主动勾引的奎尔。在形势已经非常不利于被告一方的情况下,比格勒凭借一己之力扭转了这个局面,在他看似混乱毫无逻辑的一顿问询下帕盖特明显地慌乱了,甚至于紧张得绞手指,一系列问答后形势瞬间又逆转了。整个庭审过程中帕盖特被传召两次,而两次都在面对比格勒时表现得慌乱不安,演员们动作细节上的设计也侧面反映出比格勒作为律师这一角色形象的专业精湛和思维敏捷。 最后比格勒和他的助理忙活半天也没得到应有的报酬似乎也是对他们约过法律边界的惩罚——“因为不可抑制的冲动而离开”,这借口是比格勒给出的,最后也让他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算是灰色幽默吧,以上。
虽然题材和叙事更像《控方证人》,甚至过程比《控方证人》还要逆转裁判,但实际上是和《十二怒汉》对标的。
《控方证人》是一个更加精彩的案件,但缺少对司法制度的反思。而本片虽然套用了悬疑片的叙事,但只是披了张羊皮,因为奥托并没有给悬疑一个真相。这就导致前面所有的线索,和调动起来的情绪,缺少一个落脚点,以至于有很多对影片节奏的批评。
然而奥托的本意不是讲一个好故事,而是提一个好问题,和《控方证人》本就不在一个维度。它更像是《十二怒汉》里没有拍摄的法庭上的博弈。只不过这种博弈已经偏离了挖掘真相的目的,变成了颇具技术性的辩论表演,一切行为都旨在拉拢陪审团。
所以辩方可以钻司法漏洞编造证据,控方也可以做道德审判荡妇羞辱。在被法官制止的问题之下,是各自对陪审团的暗示,甚至提问的目的就是传递暗示而非获得答案。在这样一个真相缺位的庭审之下,陪审团会作何选择?你会作何选择?
这就是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各种断章取义的新闻和随后的花式反转。对陪审团的暗示进化为了对流量的猎取。在这样真相缺位的信息轰炸下,要做出正确的判断,需要何等的洞察力和运气。即便我们拥有一个公正的法官,可还是要面对这个问题:陪审团们怎样才能忽略掉刚才听到的东西?不能,他们不能。
影片的最后,老头子好一番感慨,最终也落在 “God bless juries” 。
。
God bless us.
重看,本片剧本甚好,可以说是好莱坞最经典的叙事方式不再荣光后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人物一个个有血有肉,不影响剧情的紧凑性的同时,尽力拉近与观众的举例,同时当代社会的各种问题(老兵,公园流浪,女性思想解放)在各种剧情侧面上折射出来,私货值得研究(或许这种处理方式是在反抗越发流行的新现实主义做法?)角色演技也可以说是丝毫不拖沓,斯图尔特和斯科特后面的法庭对手戏演绎地是如此精彩!可惜导演自己的视听语言居然拉了跨,不功不过的剪辑和调度,只能说在好莱坞工业水准之上罢了。
奥托·普雷明格代表作,律政片范本。1.开放式结局的庭审大戏,非全知视角迫使观众自推真相。2.毫无冷场的针锋相对,庭外细节的暗示穿插,节奏明快。3.詹姆士·史都华凭本片斩获威尼斯影帝,道德模糊的律师一角也超越了一贯的正义良善戏路。4.索尔·巴斯的海报大赞。5.私以为不如[控方证人]。(8.5/10)
交响乐般的法庭戏,陈酿般的史都华。
《12 Angry Men》為無辜人平反,觀眾是同情和站在正義的一方。這一部是教人流汗,出到戲院後你還會相信法律道德公義是如此分明嗎?放慢電影節奏,觀眾才可聽得到看明白每一個答詞、理據,沒有單純的善良和邪惡之人,法庭只不過是一連串唇槍舌劍遊戲,Preminger 遙動觀眾情緒,更是令我們無法判斷眼前所知,戲劇性都在我們內心轉動,良知和真相不重要,如何掌握詮譯權才重要,雙面刃一樣可以斬向控辯雙方,從頭至尾態度曖昧。像Preminger、Ray、Fuller,Sick一代經典荷里活,處處表現美國陰暗面貌,骨子裡的反叛。
普雷明格五十年代的电影,是非常明确的能感受到那个独属于古典电影的,永恒的、宁静的、自洽的、黑白善恶分明的世界与秩序分崩离析了。电影终究要开始直面狂暴、狰狞、开放、无因的、无法收束的现代生活。希区柯克是直到《精神病患者》,才真正与旧世界告别。作为法庭片的《桃色血案》说的就是没有绝对的真相,没有绝对的善恶,工具理性就是现代生活的道德法则。
真相从未给出,所以全片只是关于激烈的诡辩交锋:法庭上的对弈固然精彩,但法庭之外的进展也同样到位,普雷明格在庭外部分给出了好多不易察觉但异常出色的细节,再将这些细节映射回法庭之上,整个故事显得十分圆满;虽说长度控制上略显繁复,但瑕不掩瑜。
大爱 JamesStewart !!!我心目中标准的美国人——高大、真诚、自信更主要的是幽默!
真相已不重要,精彩的法庭辩论
8.5 现在可能很少会有人有耐心写出并拍出长达将近90分钟的法庭戏,即便是在一部160分钟的电影里,剧本写得就是扎实、缜密与精彩,没什么可争辩的,普雷明格为这个本子选的基调也很好。
classic! however, the husband is so suspicious and i never trusted him for a single moment...but does it really matter? not at all... btw muff喝酒睡觉那段看了二十遍,
十分精彩的法庭辩论,并且随着讨论的深入,似乎从控方律师的口中可以得出完全不一样的事实。但谁知道呢,也不重要了,法律也不代表着真实啊。丝丝入扣事无巨细,非常有画面感。斯图尔特好!
法庭里孕育着智慧,事实可以用多种方式解析,控辩方交手得还算过瘾,推进得稍显拖踏,结局男主拿到一筐弃物令人玩味。由衷不解法庭里的笑话,特干,剧里总是穿来咯咯笑声。
詹姆斯·史度华主演的悬念片,事实真相并不是影片所要揭示的,律师与检察官斗智斗勇,精彩的法庭辩论才是本片的重点,看着很过瘾。
如果只是法律教科书式的一板一眼, 还是算了看吧。我只是想说一句:这样的电影, 你看原版字幕是看字幕还是电影?(因为当下的观众喜欢原版电影)。
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原则多脆弱,价值观简直不能更保守…作为自认反社会中华田园女权狗,对这个可能被强奸了的女主却毫无同情且极其厌恶,只因为我认定她是社会不稳定因素…检方是最恶劣的直男癌我却坚定站在他们一边…辨方我认为没有任何说服力也不理解陪审团的选择…永远无法理解和接受精神病免罪…
纯粹靠剧本取胜。法庭过程的全程展现,没有丝毫poetic justice,没有正义邪恶,直到最后也没有真相的出现,以致电影余韵很足。最后陪审团在一团迷雾中得出了所谓的真相,堪称对十二怒汉的强力反击
普莱明格跟怀德的差距,就像这部和控方证人的差距一样明显,如果没有斯图尔特和斯科特,这片会死得很难看……
7分。一直以为Marion夫妇是在说谎,结局却是Not Guilty。差不多100分钟的法庭辩论让160分钟片感觉不那么长并无聊
连看了两天年轻帅气的詹姆斯,猛的看这片,略微显老和发福,不过在前天见识了他的国会辩论后,今天又见识了他的法庭激情,幽默机智,真帅!前半部分铺垫略长略平,全片再精简下也许会更好~
铺陈悬疑并模糊真相,很难想象这居然通用于法庭戏。史都华和斯科特之间你来我往的神对白,既是对理智与情感的戏谑,又夹杂着对律法权杖的挑逗与推崇。普雷明格对于庭外穿针引线的细节也操控得极为精湛,丝毫不输给这场唇舌对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