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瞎了狗眼,才认为这是一部动作片
晚上无聊,看了这部片子,和大家一样纯粹是为了娱乐,看个热闹,但是没有想到还挺让我惊喜的。片头的一开始, Jason Statham睡在沙发上,起床就喝酒,基本上情节就了解了---颓废动作片,不是为情所困,就是家庭出事了。但是看到最后才知道----如果认为这是一部阿诺肌肉男的动作片的话,那真是瞎了狗眼了。也不是一部传统意义的犯罪片。谢谢
总体来说这是一部英伦风格的黑色电影,风格很明显,英国腔,语言的幽默,脏口,暴力,加一点血腥。
给这部影片分低的人,基本上没有什么审美。或则说不入俗=没有什么审美。
必须承认,我是比较喜欢英国影片的,受盖李奇电影印象比较深。这部片子如果你深究的话,有很多盖李奇的影子,黑,幽默点很多,每个人都很有特色,就连喝酒都是笑话。
-------吃了饭之后,忽然没有心思继续写影评了。。。懒得分析了。对不起大家了。
总之,建议大家把他看成喜剧片来看,会有很多惊喜。
这样的片子,放到国内,就成经典了。大家给它这么低的分,却给什么“红领巾”之流那么高的分,实在不公平。我给的分数的却比较高,只是为了提升一下这部片子的关注度。
一杯咖啡怎么变成可乐 把咖啡倒了,倒上可乐。
2 ) 影片不若叫《以暴制暴》或者《以恶制恶》
“我是一个装成吸毒者的警察卧底,但我却更觉得我更像一个披着警察外衣的瘾君子。”卧底女警法尔斯对布兰特说。
她的这句话,是影片要表达的核心内容。
从银幕出现片头影视公司到片尾结束曲,我有无数次冲动想要离开影院。
“这太烂了,是我看过的有史以来最烂的片子,烂透了,竟然还能拍成影片,还要中影花费力气进口。”我对BF说。
在耸动与刺耳的重金属摇滚配乐中,充斥着暴力、血腥与脏话的片子持续了一个半小时。
影片讲了一群警察抓捕一个有点神经质的杀警狂的故事。警察们从一开始就知道是这个神经质干的,费了许多周折抓到他,却没有证据,无法将其绳之于法。最后,警察扮成匪徒,在一个天台上以匪徒的方式暴打了这个神经质一顿,然后崩了这个神经质杀警狂。
“你想想看,这部片子真的那么不值得花费投资拍成电影吗?它在反讽,反讽英国失灵的司法系统。那么多人去抓一个有问题的人,并且在法律框架下无法解决问题。最后警察以匪徒的方式解决了问题。”BF说。
不得不说,这家伙的解读能力确实让人嫉妒。
回头一想,这片子确实耐人琢磨。
警匪界限没那么明显。身份不同,不是善恶划分的标准。
看看影片中的伦敦东南局警队里都是什么人:头发花白的警长玩婚外情,每周三去约会,骗老婆说他去打球;女警法尔斯不做卧底后依然吸毒;男一号布兰特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力狂和酒鬼;男二波什是个同性恋,私下以暴力手段打废了一个恋童癖之后,不但没被停职,反而被调到东南局当头儿;那个还算帅的克雷格在跟法尔斯暧昧后,不愿意负责任,甚至让法尔斯自己回家,导致法尔斯差点被杀。
再看影片中的坏人们。那个最“坏”的神经质杀警狂巴斯,他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布兰特在台球室里对他的一顿暴揍。他当时在台球室里痛扁别人,但暴力的布兰特的到来,真是让小巫碰上了大巫,他像被捏海绵那样让布兰特扁得软绵绵的爬不起身,在那群人面前丢丑。这催生了他的杀警心思。
他没犯过大错,小毛病不断,被警察抓进局子很多次。自此,他要把抓他进去的每一个警察都干掉,以弥补他受损的心灵和面子。
最后,他穿着被他干掉的警探罗伯茨的警服,在罗伯茨的葬礼上,想要得意地做掉布兰特。布兰特和波什联手,将计就计,以匪徒的名义、匪徒的手法用铁钩将巴斯修理地鲜血淋漓后,一枪打爆了巴斯的头。面目模糊,血肉涂地。
影片中另一个“坏人”是那个为保护法尔斯而被巴斯残杀的12岁小男孩。克雷格说那孩子有多坏多坏,但法尔斯说:“他只是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在法尔斯被巴斯袭击的生死存亡关头,那“坏孩子”用自己的生命救了法尔斯。其实,“坏孩子”不用死,只需要克雷格送法尔斯回家,巴斯就没法下手。但克雷格却因害怕承担责任而“绅士”地选择让法尔斯自己回家。在“责任”这个问题上,“坏孩子”比克雷格更善良,更像个男人。
这是影片绝妙讽刺之一。
在一个司法系统和法律制度失灵的情况下,警察无法用正规渠道解决犯罪问题,只能再一次重复了波什之前的做法:用匪徒的暴力方式,继续伤害甚至残忍地打死以前被布兰特等警察伤害过的巴斯。
这一幕发生在牧师正为死去的罗伯茨念天国悼词的空当。耶稣的牺牲、怜悯与救赎,与眼下正在发生的暴力、杀害、仇恨的延续形成了对比。死亡在继续,从罗伯茨到巴斯。信仰成了空壳,成了仪式的一部分。
这是讽刺之二。
人们的冷漠与麻木,新闻记者良知的沦丧大概是这个影片让人抓狂想冲出影院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讽刺之三。
巴斯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在酒吧卫生间杀线人,在罗伯茨家杀罗伯茨,手段残忍,他们的嚎叫与反抗是那么地凄厉与剧烈,奇怪,周围竟然没有人,或者周围有人也没人上来制止或指认。杀人手法并不高明的巴斯竟如入无人之境,还潇洒地看电视猜题、在案发现场洗澡后从容离开。
当布兰特和波什要求停车场管理员调出录像时,管理员竟然说“已经六周没有录像了,磁盘满了”。起诉巴斯的关键证据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没了。
新闻记者在这起连环杀警案中的表现就像一群冷血的狗。邓洛普只是代表。
三流记者邓洛普为了自己成名,当然他的报社也支持他这么做,巴斯每次打电话放料给他要杀警察时,他像一只狗一样兴奋,兀自记录着那些血腥细节,丝毫不顾及这是生命在被毁灭。他没有报警。
当然,当那个脏兮兮的苏格兰线人要放料给邓洛普说知道谁是杀手并有证据时,邓洛普(以及背后的报社)依然发挥狗的性格,选择不报警,要花5万英镑买这个料,妄图出名。
当巴斯因证据缺乏被释放时,又是邓洛普等一干记者堵在警局大门口,像欢迎英雄凯旋一样,给他镜头,争相揽过他、甚至亲吻他,作采访。
影片最后,布兰特带了两条恶狗,找到邓洛普,看着邓洛普被两条狗追咬、惊慌失措地爬墙。
依然是以恶制恶、以暴制暴。
3 ) 法律干不了的,怎么办,自己来,凉拌了
相比起直接翻译过来的片名“闪电”,台湾的译名“私法制裁”,简简单单的这4个字就把这部片子说完了。比起“守法公民”,这片子显得更简单些。
片子说的是个有点神经质的混混,不停的连续杀警察,尽管警方知道是谁干的,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只能把他放了。但放了又如何,这厮还是不会学乖的要继续杀人,那怎么办,自己动手呗,JASON自己动手呗,直接搞死。
JASON方面的表演依旧的暴力,那独特的嗓音依旧的沙哑,但这次不是杀手,是个警察,跟北野武花火里演的警察一般,当然他说的话要比北野武多得多。在他那,以暴制暴就像是日常行为准则。
神经质混混为啥要杀警察,因为他是个混混,经常惹事,那就少不了被警察抓,一次又一次,其中一次还是被JASON遇到了,结果埃了一顿狠揍,然后呢,就变得不正常了,心里不平衡,于是呢,一个一个地把抓过他的警察都杀了,以求心里平衡。
而司法系统在这里就被狠狠地嘲笑了一番,特别是神经质混混神气地大摇大摆地从警局走出去,一排警察只能站后面眼铮铮地目送人家走,前头是一排排的记者,神经质混混笑而不语的那个镜头。证据,没证据,你知道他是坏人,你也抓不了他。
法律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是用来维护人民的权利,惩治犯罪用的。但是如果它没效呢?那咋办?
JASON能告诉你咋办,凉拌了。
2009年5月16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19岁少女与3岁的弟弟被村民李XX残忍杀害。少女是被强奸后用锄头直接敲死的,3岁的弟弟是被举起来直接摔死的,一审判的死刑,二审却改成死缓了,理由是什么,是因为李XX是自己去自首的。
自首就能改死缓了么?
凭什么
是人都知道等价交换,两条命,你拿一条命来还都已经很便宜你了,还死缓?
什么叫我爸是李刚,什么叫撞了人再补几刀
这些人能饶么
我是JASON,我就告诉你,凉拌了
4 ) 喜欢杰森
很喜欢杰森,就是身高叭=这个片子还是比较一般吧==剧情比较新颖的说。。但是觉得不够刺激==那个变态演的比较到位嗷=其实挺帅的
5 ) 给劲!!!
非常爽,给劲,光这个矫枉过正的价值观就非常有意思。而且全是大明星助阵。郭达斯坦森也非常适合这个恶棍警察,所有的台词从他嘴里说出来也是那么有力。金句不断,不如:“当一个人拿着刀要把他的名字刻在你的脸上时,你也就不在乎什么狗屁影响了。” “你应该问我,加冰吗,先生?”
还有那个小指头也是光彩夺目,在巴里外斯被无罪释放的那个路口,媒体的闪光灯做足了秀,俨然明星红毯。那对活着的警察来说是多么的刺眼。还有他杀的那个小变态,都是演技一级棒。
最后私刑解决也是三观不正,但被导演活活的掰直了,牛逼。
6 ) 继续吐槽
我是一个用板球棒打击罪犯的伦敦警察。这个,主要是因为棒球棍已经被太多的其他人用过了,比如长满了肌肉的无耻混蛋里的棒球仔。太暴力了。而板球棒可以多一点点娘娘腔的感觉,跟剧中的我的好基友搭戏可以更配。
其实我自己觉得用拳头打也很好啊。但是用拳头的话,不方便说“这个拳头是××××年用来赢得××冠军的拳头”,没有历史感。在教训街头小混混的时候,无法用历史的沉重感和沧桑感来感化罪犯,让他们扔掉生锈的刚刚切过樱桃的水果刀,缴械投降。皈依我佛。
你看,我在选择工作的时候的工具时,都有这么多细心的考虑。
好,下面来谈论一下我的着装。作为一个肌肉男,在这部戏里我决定不露肌肉。我决定从头到尾穿夹克衫和牛仔裤。连在基友家睡觉的时候都不脱衣服。我要做一个洁身自好的新好男人。我要让喜欢我的人是真正喜欢我的内涵,我说的话,我的打击罪犯的哲学和深邃的私刑思想,而不是想要得到我的身体。我没有那么肤浅。我希望我的观众也能看出我的深邃。来看我肌肉的人可要失望了。谁让你这么肤浅的。
并且我绝对不向任何人低头。我是绝对的老大。我在警察局长面前抽烟,我跟我的顶头上司耍嘴皮子他还说不过我。我的线人居然也可以不服我?当然我就要用我的有力的手掌捏住他的膝盖头,威胁让他下身瘫痪。我要去一个酒吧,别人打烊了,怎么可以呢?但是他最后还要找我要钱,又怎么可以呢?全伦敦的人都怕我。没有人可以制服我。但是我最后居然还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察。我真的是一个视名望为粪土的人。
就算是这样,我居然还有压力。居然还能失眠,居然还能早晨起不了床。居然还能做什么事情都无精打采。我的压力从什么地方来呢?我也不知道。太奇怪了。还是去问问那个基佬吧。他似乎更懂得什么是来自于社会的压力。
我不要血腥,不要动作,不要追车,不要爆炸场面,不要血流如河,不要偶遇性感的女郎。我一个人住,没有女朋友,但是导演请千万不要让我和其他的男猪脚一样,偶遇一个性感的女郎。导演请让我偶遇一个基佬。导演请安排我到他家睡觉。导演请安排我和他出生入死。我是一个政治正确的警察。
导演我是什么都不怕的孤胆英雄,但是最后请不要让我站在那个变态巴利的枪口下。导演请让我躲在一边,用我娘娘腔的板球棒来偷袭那个变态的巴利。并且,导演请最终把枪交给我,让我来坐享杀人的快感。
至于鱼饵嘛,让基佬来扮演吧。死了基佬,我还有我的右手。而观众不能没有我。伦敦不能没有我。
我不会用电脑。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又不是你们这些八零后九零后。最重要的是,我又不是女人。这是女人才应该会弄的玩意儿。没听说过这种说法吗?你是男人吗?当然我也不带铅笔,我告诉你。你看我是像带铅笔的人吗?所以,我不用电脑,也不用笔。我的所有思想,都是言传身教,都有大概二十几个人随时跟在我的身边,用摄像机录下来,放给你们看。你们自己记好就行了。我是现代英国版的孔子。
还有一个问题,我不是一开始就说清楚了让那个基佬来吹箫吗?他这97分钟都干嘛去了。
只有一个感受:英国警察弱爆了
就结尾还勉强
这尼玛是英版花花型警嘛???要看JS的爱情片,就先得接受看他的搅基片对吧哼!赶紧拍个爱情片吧啊!ps,这绝对是那种看完就忘的片。
so..london?
- “没人在意 你是臭狗屎”... 以暴制暴
老杰
这是神马鬼动作片喔,没有飙车,没有枪战,没有爆炸,连杰森·斯坦森都没有脱上衣,从始至终他都穿着衣服,FUCK! shit!
前面 1小时 1星 最后 4星 男主 最近几年都看他的片子爽 爽的 加半星
有点腐Q_Q
编剧不适合搞警匪,逻辑不行,好在人物还不错
杰森斯坦森大有超越尼古拉斯凯奇成为批片之王的态势,不过在这部电影的看点在看反派身上的,演杀手的Aidan Gillen基本上就是Gary oldman附体。虽然是在美国电影电视剧中常见的连环追凶和法外制裁的故事,但作为一部英国电影,还是有些不同的风格追求的。
基友探案神马的。。。
一切都那么三流,一切都那么傻不拉几……还有那种淡淡的搅基感= =
杰森·斯坦森并未得到有效发掘,悬念也太弱了,东拉西扯的故事。
傻乎乎的一个片子,傻乎乎的罪犯,傻乎乎的警察,傻乎乎的追逐戏,傻乎乎的结局,傻乎乎的台词,傻乎乎的镜头,一切都是傻乎乎的,我都不知道导演到底是不是就想塑造这么一个傻乎乎的杀人犯啊,每个人物都毫无特点,傻乎乎的。
直男弯男变态男,三个男人一台戏。
这片是富二代还是官二代导的么?无谓的场景和情节巨多,节奏慢又散,与一般警匪片里神勇警探相比此片的警察成了另一个对立面:无能得低于现实水准。最囧的BUG居然是K掉Blitz的时候杰森先是手握glock特写,转眼开枪后成了左轮,再转回来又成了glock。本来只想给2星的!DVD-Rip 11/08/01
没想象中的那么差,倒是想看斯坦森耍拳脚功夫的必定失望了,除了拿道具抽人之外,这小子就跑步卖力了点。大多时候,斯同学就只会耍耍嘴皮子。对了,还是个无赖。
怎能一个烂子了得
觉得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