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刀杀人2004

剧情片美国2004

主演:汤姆·克鲁斯  杰米·福克斯  贾达·萍克·史密斯  马克·鲁弗洛  彼得·博格  布鲁斯·麦克吉尔  哈维尔·巴登  杰森·斯坦森  艾尔玛·霍尔  巴里·沙巴卡·亨利  理查德·琼斯  博德希·埃夫曼  黛比·玛扎  埃米里奥·瑞弗拉  杰米·麦克布莱德  

导演:迈克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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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03 23:39

详细剧情

  夜幕低垂,麦克斯(杰米·福克斯 Jamie Foxx 饰)接了一位注定要改变他人生的客人――文森特(汤姆·克鲁斯 Tom Cruise 饰)。  文森特受雇于一家跨国贩毒集团,这晚来到洛杉矶要干掉五名重要证人。他与我们经常看到的杀手大不一样,他天生喜欢唠叨,在他挟持 麦克斯去帮他完成杀人工作时,还振振有词――“我又不是卢旺达大屠杀,我杀人本来就不是好人,可以说是替天行道,你有什么可以指责我的?”麦克斯也一时语塞。  这晚要杀的最后一个人是助理检查官,她曾是麦克斯的顾客。麦克斯决心保护她……

 长篇影评

 1 ) 硬伤处处,如此坚硬

有很多大片,其实未必好看,因为硬伤处处,比如这部借刀杀人
杀手,尤其是一个独自做了六年未出问题的老牌职业,应该是什么样的呢?可以没有《喋血双雄》那样的侠义心肠,冷血!可以没有《全职杀手》那样花里胡哨,不过举枪杀人罢了,枯燥!可以没有《机械师》那样思维缜密,《杀手47》那样身手了得……
第一幕就从哪里开始说呢?文森特选择了女检察官坐过的出租车?还是第一个死人从窗户里摔到车顶上?两个失误全部PASS,文森特为什么没有杀掉麦克斯而选择继续用这辆问题车做下去???
当代入编剧的思维方式,你才能继续看下去,于是明显对男女不同态度的话痨麦克斯悲情地差点被巡警捏住、两个瘪三因他送命——这里特别交代,文森特枪法精准,精准到在地铁里一枪未中!
文件被麦克斯扔掉于是才有警察监视到,这一段我一直看不懂,反正结局文森特已经度过了警察追捕这一麻烦,略过也罢。那么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在有了母亲病房逃跑的前科、知道那张名片是第五个人的前提,究竟是多么粗大无匹的神经,还要去断电杀人浪费时间?至于那个刷卡进入……
还有,文森特跑下楼又是怎么判断他俩不是去大街而是上地铁?又是上的上下哪辆地铁?至于作为一个职业杀手,居然被第二次开枪的麦克斯打伤,我们还是选择忽略吧——因为硬伤处处,如此硌人
仅仅为了凸现出所谓“人性”、“社会现状”之类的东西,便可以如此胡编烂造经不得深思——我其实是冲着靓汤去的,可惜只在夜店那短暂的疯狂里,随着法宁的死而被终结,于是在九年前并未看到一半的今天,味同嚼蜡了将近两个小时
你可以把我看做是“砖家”“叫兽”,我也只想说看电影只是为了消闲,我不想发掘什么深度的东西,思考形而上的问题,那么,我对它的评价:很差

 2 ) 白头汤姆哥:杀手界的笑话!!

一个有六年经验的杀手(帅哥汤姆·克鲁斯),接到一单任务,到洛杉矶一夜杀6个人。结果,被一个菜鸟出租车司机反杀的故事。

从影片可以看出,这个杀手是一个人在作案,没有相关人员的配合。买凶者只是给了他一皮包的资料。

来看看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是如何应对的。

一、一开始,白头发、络腮胡,老墨镜的汤姆·克鲁斯就在飞机场的大厅,人来人往之间,跟一个同样是帅哥的同志故意撞了一下,然后掉包了。显然,这个都是提前计划好的。包里是给帅哥汤姆的杀人资料。汤姆猫要在一晚上连杀5个人。不管黑白两道,连检察官也杀。可见,这个案件多大!!!

问题来了。既然买凶者居然连证人、律师和检察官都要杀。说明这个案件对买凶者非常重要。那么,买凶者早干嘛去了?第二天都要开庭了,才想起来头天晚上,要把这所有人杀光光啊??

万一杀不光怎么办?应急预案有没有啊?好像没有。

二、好了。再看我们的杀手帅哥汤姆·库鲁斯——以下简称白头汤姆——帅还是依然那么帅。问题是,当杀手,这次似乎不合格啊。你临时拿到杀五个人的资料,为啥要弄那么大一提包纸质的资料啊?还照片。你既然有笔记本电脑,后来也是通过拷贝U盘,拿到了资料。为啥一开始不直接给一个小巧的U盘呢?多少资料装不下啊???弄到中间,的士司机麦克斯 居然把他的包给仍掉后,找不到下一个要杀的人了。这是一个熟练杀手的操作吗?

三、白头汤姆要杀5个人。这五个人的身份和住址是知道的。但白头汤姆不熟悉路线。所以,白头汤姆想到了利用的士司机。他的想法是随机选择一个熟悉洛城的的士司机,威逼利诱下,总有司机愿意带着他赶到指定地点的。果然,的士司机麦克斯 中招了。第一个地址,很顺利就到了。但还是出了意外。要杀的人从窗口落下来,刚好砸到了麦克斯的的士。窗户砸破了,车顶上还有一滩血。

那么,作为一个熟练杀手,这个时候,最佳的方案是什么?当然是直接杀了麦克斯,然后另外找一辆干净的的士啊!!!怎么会让麦克斯开着挡风玻璃破了,还有血迹的的士继续上路呢?这样的车,在路上不惹眼吗?不说警察了,任何路人看到这样一辆的士都会多看几眼的吧??【不要说白头汤姆不忍心对的士司机下手,后面看,他杀人是不眨眼睛的哦。连门卫都杀哦。】

果然,这辆车被警察拦下来了。警察拦车是合理的。但白头汤姆继续用这个车就是扯淡的。从警察拦车开始,后面的计划就必须更改了。很简单。这辆车的牌照,警察肯定记录了下来,且这两个警察让他俩下车了,也把他俩的体貌特征也记录了下来。后面的杀人,白头汤姆想嫁祸给麦克斯,这条路就行不通了哈。

四、白头汤姆跟麦克斯的上司通电话,这也扯淡啊。你不是要计划杀死五人后,再杀死麦克斯,然后嫁祸给麦克斯吗?当然是隐藏自己最好啦。一句话都不应该说哈。居然忍不住脾气,直接跟第三者通话,这样还如何嫁祸给麦克斯?只要第二天麦克斯一死,上司马上就会把这个事情翻出来哦。

再说去看麦克斯的妈妈。这也是扯淡啊。既然最后要杀麦克斯顶包,那么杀死麦克斯之后,还要到医院去杀了麦克斯的妈妈啊!否则,如何把这个事情原过去呢?医院有没有视频监控?不晓得。如果有视频监控,那白头汤姆又暴露了。

五、麦克斯把白头汤姆的资料给扔了!!!看看,杀手抓麦克斯的过程。一个熟练的杀手居然跑步跑不过一个的士司机!!!看来,白头汤姆真是老了。不过这是2004年的电影啊,比《碟中谍5》早了16年呢!我们的帅哥汤姆克鲁斯应该很能跑的啊!

六、接下来,就是我们的的士哥麦克斯了。一个胆子很小,只有梦想却不敢冒险去实现的老实人,居然可以冒险去见买凶的黑社会大哥,且居然镇定自若的骗过了黑社会老大!!!这是胆小吗?这是老实人吗?一般的普通人只怕是做不到吧!!

七、杀第四个人,亚洲人。在那么多的人的歌厅。居然开枪那么精准!!!从来不误伤无辜啊!再就是那个被杀的亚洲黑老大,别人听到枪声都开始东奔西跑了。他老先生还有小弟护体,居然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等着白头汤姆哥来结果自己!!这个没有高度的必死的自觉性是不可能的哦!!

八、最后,是的士司机麦克斯给女检察官打电话。女检察官给他的电话,居然不是自己的手机,也不是自己家里的座机,也不是办公室电话,居然是图书馆的电话!!!这是什么操作???或许,女检察官把手机转移到了图书馆的座机上了。问题是,你深更半夜到图书馆查资料,为啥要转移呢?为啥手机不直接带在身上呢?

九、最后的最后,俩人跑出大楼,有多种选择,要么上大街,要么下地铁。俩人犹豫之后,下了地铁。问题在于,白头汤姆哥追出来后,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下地铁了。你这么神奇的吗?

十、最后最后的最后,白头汤姆哥作为一个资深杀手,从电影里看,算是神枪手了。居然被一个菜鸟的士司机乱枪给毙了!!!震惊!!!麦克斯可是不会开枪的啊!!他开枪打玻璃,保险都不晓得打开。弄了几次,才成功。最后,他居然就跟汤姆哥对射,把汤姆哥给嗝屁掉了!!

十一、真正的结尾:第二天,自身杀手汤姆哥估计会成为杀手界的一个笑话:被一个胆小的素手的士司机给杀了。这是杀手吗?这是杀手界的耻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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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估计是:汤姆哥也是一个冒充资深杀手的新手。为了挣钱,冒险接下了一单连杀5人的任务。听说以前有个资深杀手曾经嫁祸给无辜的士司机,他也打算用这一招。结果,糊了,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了!!

最后,汤姆哥是怎么知道这5个人的确切地址啊!!!好像没人给他实时信息啊!!万一,这5个人有几个刚好不在家呢?比如第一个,刚好泡妞去了。比如,那个弹钢琴的老几刚好请假没来。比如,女律师出门约会去了。你这个汤姆哥怎么办?到哪去找这个五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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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A Story of the Night

It was known as “the movie in which Tom Cruise played a really bad guy.” That was as far as i knew before we walked in Coronet, our neighborhood theatre that had definitely seen better days.

The giant auditorium was occupied by forty or so audiences. We congregated under the center of the giant dome like a herd of lost sheep huddled together on a stormy plain: stay close enough to be aware of each other’s presence but far enough to avoid eye contacts. City sheeps. :)

The mood projected by the movie fit perfectly with this audience.

The opening sequence resembled a 007 movie. Jigsaw of images: Thai newspapers and street signs, airport crowd, expensive looking leather suitcases changing hands between two handsome but rugged looking men in silk Italian suits.

But then, the pace suddenly slowed down. Chaos was replaced by order; high adventure was replaced by mellow dialogs between a black cab driver and his passenger. The enclosed space of the taxi cab allowed the audience to see every facial expression shifts of the two characters, the shifting of the eyes, the pause of an opened mouth, the contemplation of an answer, a smile, a sigh,. It was meticulously done, polished and intimate.

As LA’s neon nights flew passed outside of the taxi cab, like a languid river winding down to the ocean, we rode with the characters in that particular non-007 mood throughout the movie: melancholy and contemplative.

Moments I enjoyed the most:

1. Vincent’s face, as he stared out to the night, contemptuously stated his low opinion for the indifferent inhabitants of LA.
2. The climatic moment when everything broke lose like a volcano eruption. Max and Vincent treated insults as they pointed out the fatal weakness of each other.
3. The finale. What exactly happened? What made it happen? was it the finally arrived (first?) emotional connection with a fellow human being? Or was it the other way around? We’d never know.

A story of the night.

I like that. The sparseness of people, the space that surrounds us seems to grow under the cover of darkness. Our emotional tentacles reach out to people and places, where we wouldn’t or don’t feel safe to do in the day light.

 4 ) 有创意

一部相当不错的片子。从创新的角度上,电影没有像惯常的那样打出字幕,甚至没有片名,就直接进入了主题,直到电影结束,才终于将片名打了出来,只这一个小花招,就足够新奇。对于别的出奇,像对阿汤哥的使用上,在此之前,阿汤一直是扮演正面角色的,几乎没有演过反面角色,自然他的面孔就是电影的卖点,在别的片子进行耍酷也是导演与阿汤哥的不二法宝。但在《借刀杀人》里,他却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样,不再单纯去耍酷卖帅,而且还是一个反面的杀手的角色。这样的创新,是需要一些胆识与勇气的。但这样的安排,反而为影片增分不少。

 5 ) 卢旺达之后没有谋杀?

我们这个时代所要担心的不是有那么多起谋杀,而是有一天,杀手说的是对的。

这部作品的有力让我吃惊。我愿意将它形容为一颗獠牙—短小、强韧,一口下去就能见血。忍不住一下子看了三遍,除了最后一部分是典型的好莱坞式的陈词滥调而不值一提之外,直到翻车的部分都让人玩味不已。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影片可被视为一种反讽。杀手的装束是典型的职业经理人,按合约办事,用Tablet PC, 每杀一个人之前要做大量的 “prep work”,精确遵守时间表。甚至于他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使用的一整套哲学都是被如今的商场人士奉为圭臬—适应环境、随机应变,时刻准备启动Plan B。如果剥离了“杀人”这件事情本身,Vincent就是一个完美的职业经理人。这让我想起了在《西方文明的终结》一书中作者对现代社会的诊断:在职场中,情感被剥离出去。所有“带个人感情”的行为在商业环境中都被认为是“不专业”的。现代理性话语的一大胜利就是对情感的放逐,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智(Sense)压倒情感(Sensibility)的时代。所以Vincent要嘲笑出租司机Max的多愁善感了。Vincent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靠这个吃饭!”(I do this for a living),潜台词就是:这只是我的一份工作,与情感道德无关。正如萨义德在《知识分子论》中提到的一个例子:他的一个在越战中开轰炸机杀人的学生称自己的工作为“目标辨识”,瞬间通过专业行话将自己的道德责任洗刷一空。事实上,Vincent为所有人出了一个道德难题:如果你的工作是不道德的,你是选择跟从“情感”毅然放弃,还是跟从“理智”力求专业?也许在杀人这种极端情况下,普通人很容易做出选择。可是换一种情境,比如如果你的公司的一个项目会损害一些消费者健康,你还能迅速做出选择吗?

即便是在杀人这个极端情境中,雄辩的杀手Vincent也将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良知逼到了令人尴尬的墙脚。如果我们不在乎卢旺达数百万人在日落之前惨遭屠杀这样的事实,我们凭什么对他杀死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耿耿于怀?阿多诺的名言“奥斯维辛之后不再有诗歌”似乎找到了一个遥远的知音。卢旺达之后,我们还可不可以谈论谋杀?

如果你我都不过是迷失在万千星河之中的一粒尘埃,生命有何意义?我发现我是越发喜欢这个哲人杀手了。

 6 ) 很久以前看的 里面有段对话一直还记得

  梦想一旦被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 (阿.安.普罗克特)
  
  很久以前看过的片子,剧情都有些模糊了,但里面有一段对话自己至今还记得而且深受影响。

   阿汤:
  “某天?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
   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在你的下半生里,在回忆的泡沫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没有勇气)打电话给她!你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司机沉默了很久回答说:
  “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也许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为了实现梦现而去杀人这种方式自然不可取,但为了梦想而行动的人生观却值得深思 ) 未完...

                

 短评

阿汤哥很卖力 几场近身肉搏很凌厉 画面质感一流 不失商业又带着观众思考 就是边角细节实在是弱到与整体风格不符到莫名其妙带着狗血

5分钟前
  • 披着人皮的鬼
  • 还行

本来想说新世纪film noir能拍成这样真不错,结果被最后一分钟全毁了。普通出租车司机乱射一通打死职业杀手实现英雄救美【翻白眼.gif 何况阿汤又帅又话唠,如此可爱还敬业的杀手导演居然忍心安排一个这么扯的结局……无法接受!

10分钟前
  • 水英俊
  • 还行

史上最话唠的杀手。死于话唠症。

12分钟前
  • 墨白
  • 还行

影片显然想表现些更深刻的东西,可惜不是很成功,又走回老套路了

13分钟前
  • 战国客
  • 还行

Jamie Foxx演得太神了,面对危机时情绪的过渡和肢体表现都超级自然。阿汤哥贡献了自己的最佳打戏,不过最后跪得有点憋屈,一句点睛的I do this for a living让原本cheap到不行的本子都升华了,不得不服啊。感觉这两年都没再见到迈克尔曼的电影了是怎么回事- -

15分钟前
  • CharlesChou
  • 推荐

故事紧凑,算得上跌宕起伏,心理战部分也到位。对话营造了一种冷清的氛围,但除此也没什么更深的东西了。

19分钟前
  • 九尾黑猫
  • 还行

都市灯火,枪火。映衬杀手的冷毅孤绝。台词的机警睿智。连阿汤哥那一头灰发,都与罗伯特德尼罗一样不约而同那么“迈克尔曼”。

22分钟前
  • 匡轶歌
  • 力荐

实话说略有失望。如果是普通作品,拍成这样可以接受,但有汤姆克鲁斯和吉米福克斯两大高手保驾护航,出来这样的成果感觉还是有一些勉强。故事安排还是有新意的,杀手和出租车司机的组合也比较另类,但关键是前一个小时的剧情显得比较拖沓,2个小时的电影我认为至少可以缩成1个半小时。

24分钟前
  • Riobluemoon
  • 还行

阿汤哥+杰米福克斯+马克鲁法洛,还挺好看。当杰森斯坦森和阿汤哥同时出现简直惊呆了,然而,然而杰森就这么打了个酱油。。。

29分钟前
  • 女神的秋裤
  • 推荐

郁闷,迈克尔·曼从来不肯让坏人赢。

34分钟前
  • 安东
  • 推荐

千万不要聘请一个听爵士乐的杀手:话唠,工作没热情,思考太多社会问题,一本正经地忧郁,讲道理强迫症,而且穷到要连杀五个人还只能打出租车。

37分钟前
  • 北河沿井斯塔
  • 推荐

地球上有60亿人,卢旺达每天死成千上万的人,你眨过眼么。你加入过国际特赦/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挽救鲸鱼、绿色和平什么组织没?没有。死了个死胖子你就这么大惊小怪。——很喜欢tom演的这个杀手的性格。真是男人的理想型。另:JAZZ BAR里那个吹trombone的黑人老板吹得不错。

39分钟前
  • 一座夏天垮下来
  • 推荐

杀手的仁慈无异于对自己的残忍,于是,他的梦想在死亡面前戛然而止,午夜地铁上,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一如很久之前,他努力隐逸自己那样。以杀戮为生,因杀戮而死,Tom Cruise的演技终于没有被美貌所影响,没有笑容的脸上残留着最后的落寞,有些人注定在沉默里灰飞烟灭,唯过程相逆。

40分钟前
  • 坐等1900
  • 推荐

也就还行的样子

44分钟前
  • 影志
  • 还行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有一天?梦想会成真?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抓住自己的心,在杀人之前,这是杀手给我们的箴言。

47分钟前
  • Lan~die
  • 推荐

迈克尔曼 再进入21世纪后 一次又一次证明自己在烂片上很有造诣

51分钟前
  • MissXtotheO
  • 较差

情节太牵强了 。。。这只适合丢给ccav6 一直在糊弄观众 杰森尼玛出来打个酱油也能叫主演?铺满世界的伏笔尼玛是不是后来脑进水忘了。。。这也能上六分啊

52分钟前
  • Button _
  • 较差

如果是港片我会大声赞美的。。但换成这拨人在洛杉矶,虽然也挺凄凉,我还是觉得这片子不够有意思。

57分钟前
  • danyboy
  • 推荐

前面不错,结局又变成俗烂的“最后一秒钟救人”。另外,那时的靓汤真是英气逼人啊。

60分钟前
  • 圣无常
  • 推荐

白发汤姆·磕螺丝很有乔治·嗑螺尼的范儿。

1小时前
  • 令糊葱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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