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麦卡锡笔下的绝望
“能够活才是讽刺/ 故此不用做傻事/ 让痛苦轮回千次/ 来彰显快乐有尽时”
这是黄伟文填词,傅佩嘉唱的粤语歌,名字叫“绝”。那天无意中翻到这句歌词,立即把歌下载到了手机里。我太需要一首关于“绝望”的歌。
很多小说、剧本、歌词……过于用力地呈现“希望”,又太过急于回避“绝望”,容易让人误以为人心真的很简单。但未曾品尝过彻底的绝望,又怎么辨别出真正的希望?可是往往给人天真的“希望”容易,让人冷静地直视“绝境”却很难。
古龙说,这世界上最沉重的事,莫过于“无可奈何”。扭转乾坤的英雄活在传奇小说里,而我们都生活在平静的绝望中。
我曾问别人:假设到了世界末日,地球上一片荒凉,人们不得不依靠吃人才不至于饿死。那样,你也会吃人吗?
这样棘手的问题也正是Cormac McCarthy在《the road》里试图去询问人们的问题。如果在以前,我会把屏幕关掉、电源拔掉,假装什么都没看到,也就不用思考这种难题。但说真的,把电影里那个无关痛痒的“第三人称”换成我的第一人称,那么这个看似无聊的问题便锐气凌厉地成为了对灵魂的拷问。我真能避得开吗?
Cormac McCarthy以冷峻坚硬的文风闻名,《the road》是他在2007年赢得普利策奖的作品,曾经麦卡锡写出过如《No Country for Old Men》这样生冷孤僻的文字,年近八旬的他在《the road》里终于写出了一些明亮的色彩,是属于人间的温暖的希望。《时代》杂志赞他:“揭开了隐藏在悲伤和恐惧之下的黑色河床,延续着海明威和福克纳的文学风格。”
“幽暗的森林,冰冷的夜晚,他醒来时,总要探手摸向睡在身旁的孩子。夜的黑,远胜过浓墨,白日则比那些逝去的日子更加灰暗了。就好像患了青光眼,生冷的眼珠模糊了这世界。他的手随着孩子每一次珍贵的呼吸,轻柔地起伏着。扯开塑料防水布,他从臭烘烘的大衣堆和几床毯子里直起身来,想从东方寻出一丝亮光,但根本没有。”这是《路》的开头。一对父子被彻底地抛弃在了末世的废墟中,核战争早已把人类的现代文明才地球上抹去,仅存下一群垂死挣扎的人类在饥饿与恐惧的边缘游走。在这个世界里,比饥饿更可怕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残杀,为了填饱肚子,杀害同类再烧烤了吃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男人的妻子不愿意把孩子生下来,她临盆前痛哭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没有上帝,没有救世主,没有突然降临的希望,没有得到重新获得宽恕的机会,周围只是冷冰冰青灰色的现实——还有什么能比这更令人感到绝望?
都落魄成这样了,为什么人们不干脆死了好了?这个问题一旦被提上心头,就像心魔一样缠绕不休。说真的,活着是为了什么?仅仅为了活下去吗?如果连生命本身都没有了意义,那么坚持那些道德、原则、底线又有什么必要呢?正如电影里的最常被提起的那句话:“人反正是会死的”。
可是,当那把上了膛的手枪对准一个同样饥饿的人的时候,我多希望不必这样。即使是为了自保,即使被逼得无可奈何,我觉得还是下不去手,我下不去手下不去手下不去手。
Cormac McCarthy在书末说:“或许,只有在世界的毁灭中才能最终见到世界是如何生成的。”或许上帝并没死,他在绝望中现身的时候,就是当你面对另外一个生命而“实在下不去手”的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说,死亡与世界末日一样的绝望;对于世界来说,清澈的灵魂在任何时代都难能可贵。人总是会死,世界终有尽时,然而心中的火焰一旦吹熄就难再点燃,善的种子终会在绝望的尽头重新长出。如那个孩子在父亲死后所说:“上帝的呼吸就是爸爸的呼吸,虽然上帝的呼吸会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直至天荒地老。”
2 ) 更像是对佛经中,处于减劫末期人类命运的描绘!
减劫中,有小三灾。
(1)饥馑灾。
人寿减至三十岁时,人身量不满三尺,于时,人类的道德伦理因果观念,丧失殆尽,福报相继享尽,连粗劣的五谷杂粮也渐没,稊稗充饥,为食中第一;以发褐遮体,为衣中第一;以铁为至宝,为庄饰第一。相煎人皮朽骨为宴会。偶得一粒麦谷,如获摩尼宝珠,密藏守护。饥馑灾至,凡七年七月七日,天不降雨,大地寸草不生,白骨遍野。尽阎浮提,所存不过万人,留之以作当来人种。饥灾过后,众生共起下品厌离心。
(2)疾疫灾。
人寿减至二十岁时,身形由三尺减至二尺高,原来那一念下品厌离心也丧失,疾疫灾起,种种诸病齐发,死亡积野,过七月零七日,其灾方熄,此时尚无甘蔗糖盐之类,而况参苓桂附等药物。那时,没有国家组织,没有文化,国土空废,城镇毁败。只有一些小村落,遥寥散布。疾疫灾过,人们相共生起一念中品厌离心。
(3)刀兵灾。
过六千年后,人寿十岁时,彼时女子五个月即嫁,身高才一尺,有的人身高只有一拃手(张开大拇指和中指的距离),那时,原来那一念中品厌离心又失掉,惟有行十恶法者为人推敬。刀兵灾至,一切众生自相杀害。地所生草,利如锋刃,触之即死,过七日七夜,其患方除。有少量软心众生,避隐于山野,刀兵灾末,所剩人口仅一万,隐于山野的人,出山后,遇人相抱痛哭,共起上品厌离心,发誓断恶修善,由是寿命渐增,福报渐大。增劫开始,如是循环。
现在,我们处于减劫中,上述状况大约出现在4000年后,如果还是用公元纪年,就是在6000年左右。
3 ) 人生就是这样吧
给这片子四星,不是因为觉得它多好看,而是觉得它很好地传递了原著的感觉——绝望,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彻头彻尾的绝望。
活着,却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痛苦,精神连同肉体上都难以附加;想死,可又知道自己始终不会走这一步。
不愧是普利策得主的小说,用的单词牛津高阶英汉双语词典里也找不到,搞得俺断断续续看下来的几十页只支持到影片的第30分钟。为了维果而看那小说,可他在片子绝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灰头土脸的,一双眼睛写满了绝望,真不知道这个父亲是怎样想的,他为孩子所做的一切,对于孩子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我们为什么要前行?很多时候,能找出一个个放弃的理由,可不放弃的理由只需有一个:现在活着。有时甚至是麻木救了我们,让我们不得思考,只顾赶路。
究竟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好人总是有底线的,也许因为所处环境不同,底线会不大一样,但总会为自己设立一个底线,这底线不容超越,否则还不如死去。坏人做事是没有底线的,或者说,不会给自己设个底线然后自己来遵守。你看那一盆盆血泡的人肉,对好人来说,是噩梦,对坏人来说,是诱惑。
爱是怎样传承的?讲道理永远不是最有效的方式。看着小男孩儿教老头吃罐头里的食物,简直跟父亲教他喝可乐时如出一辙。太潜移默化了。这个,急功近利的父母,不会懂。
结尾的惊喜,突如其来,不是因为男孩儿有了归宿,而是因为看似荒唐的举动有了效果。有的人至死都不清楚自己的生命究竟意义何在,但实际上的确意义非凡,这就足够了。
看似绝望的电影,其实平静得很,我们的人生,大体也都是这样。
4 ) 注意片尾字幕的后半段,注意音乐没有了,但是电影背景声音的继续。。。
大家有没有在正片结束后看字幕看到尾?如果有,那会发现字幕后半段没有了电影音乐,而是电影继续的背景声音。有很多鸟叫,像是在树林里,有狗叫(这个很明显),还模模糊糊传来孩子们嬉戏的叫声。这进一步呼应了救赎的结尾。
我没有习惯性的在看完正片后就关掉播放器,想让字幕过完,让结尾充满温暖和希望的背景音乐包围我,结果意外发现了结局的延续。
5 ) [影评]The Road:南方到底有什么
这是一部老片子了,记得刚上映时我曾经看过,感觉大抵也是压抑、绝望,但当时这种灰暗的色调并没能俘获我的心。几年后,我独自一人在家,无意间打开来又看了一遍,结果,久久不能自拔。
说起来,成长终究还是带给了我们一些什么,一些在更为年轻的时候无论通过怎样的方式都不可能触及的什么。比方说,年轻时的我们多少都带着一点自负,这种自负并不体现在自认比他人优秀,而是觉得自己就是和别人不同。记得念小学的时候,社会上离婚率还比较低,班里只有一个男生是从离异家庭出来的,因此老师们总是对他特别关照,也悄悄叮嘱我们要善待他。然而正因为如此,在我们眼中,这个男生不但不可怜,相反倒是令人羡慕,以至于我们也恨不得发生一些什么,好让自己和他一样,可以拥有某种孤单不群的理由。
显然,那时的我们,是不会懂得何谓真正的绝望的,因为真正的绝望,绝非仅仅是苦难的产物。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相信未来会与现在不同,哪怕遭遇了不幸,这种不幸在带给我们痛苦的同时也令我们感到,自己又多了某种不一样的可能。童年时我曾背井离乡,长大之后,我也曾与人热恋又分手,我知道无论是故乡,还是深深爱过的那一个人,都一去不返了,我为之悲伤,但我却并没有在这种悲伤中停留。就像一首歌里所唱的那样:日落是沉潜,日出是成熟,在最深重的黑暗中,未来,它一步步,来了。纵然它并不一定会变得更好,但还是以它全部的未知和新鲜吸引着我们,令我们不能自禁地向前走——直到有一天,仿佛是突然之间的一种了悟,我们开始明白到:人生就是这样了,再怎么走,也就是这样了。就像片中的父亲,带着他的孩子一路向南,可是南方究竟有什么?他到底也没有说得出来,那或许只是他心底的一个执念,一个在妻子离开时所种下的执念,其实他深知这一点,只是面对孩子,他无法说出口罢了。
我想,这是属于一个中年男人的绝望,它既不是苦难本身,也不是失去希望,而是明知没有希望,但仍不得不拖着脚步向前走,扛着他全部的生活重负。孩子曾经问他:“如果我死了,你会怎样?”他很坦白地回答:“如果你死了,我也就死了。”是的,这个问题并不难,相比起“南方有什么”来说,它轻松多了——倘若身上没有重负,倘若他只是孑然一身,那么他明天死在哪里就毫不重要,他的绝望连同他自己,就根本无足轻重。但他并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孩子,因此他得时时拿出地图,指给他的孩子看:快了,南方很近了。
也正因为如此,这个男人死去的一幕才如此令人动容。有很多人奇怪,照理说苦难的童年会令人早熟,但这个孩子到底还是那么柔弱,在望风时睡着,连枪也不会握,看起来这一切都是他父亲的错,因为在如此乱世之中,这个父亲不教孩子任何的求生技能,却让他成为了一个“天使”……可是这样认为的人似乎都忘记了一点,最重要的一点(抑或是根本就不懂得):这是一个早就绝望的父亲,他根本没有指望过南方真的会有什么,也不认为结局会有任何的不同,在这条末路之上,他所要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仅仅是陪他的孩子直到最后罢了。
最后,他终于要死了,我是说,终于。孩子伏在他的身上哭道:“你说过要永远陪着我的!”而他则用最后的气力回答:“对不起,我不能再走了……你要找个好人,然后一直向南走。”可是南方到底有什么?他天使一般的孩子在离开他后,真的能幸存下来直到看见下一个日出吗?没有人知道,知道也说不出口。
或许,对这个疲惫的父亲来说,在那一刻,答案已不如想象中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终于走到了最后,虽然从一开始他就没有理由那样做(当妻子问他为什么要她把孩子生下来时,他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虽然到最后也没有谁给他惊喜,没有任何意义在其中获得,但他还是那样做了。在最后的那一刻,他终于将“向南走”这句话传给了他的孩子,也终于放下了他全部的重负,然后,永远地,去了。
请不要觉得这番话说得过于凉薄,也不要觉得,一个会说“Carrying the fire”的父亲,绝望就不是他人生的底色。(如果换作是你,面对孩子,你又会怎么说?)事实上,“南方到底有什么”这类的问题,终究是没有答案的,作为“终有一死者”的我们,对此再清楚不过。可尽管这样,在所有故事的最后,我们仍然走着,就像这部影片的结尾一样。它貌似给我们留下了一条出路,又或者,那是影片的作者在对我们说:
对不起,我只能到这儿了,你要一直向南走。
6 ) 我觉得他父亲应该吃了他儿子
两颗星仅仅是给那无比灰暗阴沉的末世风情。
什么人性的真善美在这部影片里完全就是扯淡,且不说那时候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问题,就是文明进步到了今天,都市也依然是水泥丛林,一个弱肉强食的生态体系。在那个明显是被核战争摧毁了的世界里,大家为了生存相互厮杀真的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试问你在那个情况下,难道不会为了活下去拼命吗?
导演的命题之搞笑,让人无语。难道好人的标准就是不吃人?还是说在保留所谓基本的不吃人的人性的前提下,做什么事情都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话题绕回到了,他那个极品的儿子!
很难想象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居然会形成这种性格,及无能又懦弱,还他妈爱心泛滥。真心不知道导演是怎么想的,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善良吗?还是您老人家要求每个人都是圣人,在自身不保的情况下还要去超度别人!
片子父亲做出的种种举动都是为了生存下去的无奈之举,或者可以说是为了能让他儿子生存下去。但是反观一下他宝贝儿子做了什么呢?除了拖后腿、跑不动、吓晕掉、一遍一遍谴责他爸爸没人性没爱心以外什么都没做!你有本事给人吃的,别没本事挨饿呀!不是人情冷漠,现实是你想帮助别人你也得有能力呀!自己都活不下去了你拿什么帮助别人呢?那不是帮人那是自己找死啊!
此外这个邪恶的死孩子数度让他们陷入绝境,在山顶大宅两次,如果那死孩子跑的再慢一点,如果在浴室里声音再大一点,他们父子绝无可能生还。在老家的时候也是,明明外面就是个人吃人的世界,那死孩子看到个人还傻逼呵呵的冲过去,你有病啊?你拿什么保障别人不是为了吃你引你过去,你亲爹在后面追你还跑个不停,你还执意去找死,连3岁小孩都知道的不要跟陌生人走的道理,这么大的孩子居然不知道!如果是个幻觉的话,难道你不知道去一个不熟悉的地方会有危险吗?更何况那里还是片废墟。在海边那段也是,我都无力吐槽了,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道歉有个屁用,没吃的会死的!后面他爸做的有点过但也无可厚非,毕竟那是为了保护他儿子。那孩子到好,还完衣服还要给吃的,怎么不见你在山顶大宅的地窖里也这么博爱呢?
躲人逃命的时候,赖在那里跟一头死猪一样,要他爸扛着跑。倒树的时候跳起来窜的比谁都欢,他爸为了救他差点没给树砸死。
最让人可气的就是被人射箭那一段,人在你老爸腿上射了一箭!你不给你亲爹报仇也就算了,居然还拦着你亲爹。人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这个死孩子,你有没有人性啊!
大家不要觉得我激愤,麻烦对比一下行尸走肉里的小男孩,人比他小,比他能干、懂事、自然。那个小孩才是末日模式下正常成长起来的,至于这个角色除了体现出导演失败的善恶观以外,一无是处!!!
最后那段只不过是他死前的幻觉。
这部电影会告诉全世界,Viggo Mortenson,只是一个被忽视太久了的,过于低调的学者,诗人,和影帝
原来是阿拉贡大人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龙应台《目送》
《The Road》不明原因的灾难毁灭了世界,生命的迹象越来越微小,人们开始互相猎杀蚕食,父子俩遵循着人类最后的道德底线,不停的行走躲避猎杀,收集仅存的食物,衣服鞋子。镜头滑过散落地上的美元和珠宝,此刻却再无价值。海边是他们仅存的一个希望,路途中遭遇散落在世界角落中不同的人群,最终到达海边。本质上不是灾难片或亲情片,它是一个哲学拷问,直指人类在生存困境面前的道德虚空。因此,它讲的不是什么后灾难时代的故事,而是现在,此时此刻,你、我所置身的世界:只是此时此刻匮乏不那么极端,作恶也不象食人那么极端,但是把电影里的极端性去掉,它所暴露的就是我们当下的生活本身。它追问每一个人:如何生命的虚空里打捞“善”的意义?
最后,那家人把小孩吃了
那个小孩长得好像莎莉兹塞隆啊
充满文学气质的阴暗末路
音乐加分,小演员加分
又是末世恐惧,又是孤独绝望,看多了总会心烦,虽然在后半个小时稍有改变,但这个神神叨叨的片子始终让人提不起精神,即使他的主演是雨果·莫特森
电影的历史会证明Avatar的伟大而历史本身会证明The Road的伟大
跟书一样,更多的是氛围,没什么情节,新年选择原因:总有比你更惨的,绝望到最后还是有出路的。
看到最后两秒一只大脏狗狗出现的时候,我鼻子酸了。
色调太灰暗了 以至于我经常性以为显示器亮度有问题……
编剧4星 摄影4星 剪辑5星 布景5星 音乐5星(你娘的,Nick Cave啊!) 表演Viggo Mortensen5星小男孩5星半……
我等啊等的,一直等到影片那莫名的结尾出现,都没有发现高潮的来临
当父与子来到敌托邦,爸爸我爱你~
绝对不想再看第二遍 太阴暗了
再次明确美国四好家庭的标准:一儿一女一条大狗。
地狱提前来临,结尾有点扯淡。